青島新聞網 2006-01-14 16:17:47
陜西省高陵縣李社會半年前丟失的農用車在周至縣找到了,可周至警方卻告訴失主,要給舉報人支付“耳目費”方能領回車,因為沒有支付“耳目費”,李社會眼睜睜看著車不能領回。 周至縣青化派出所所長朱群力稱,派出所辦案經費有限,這輛車被追回,主要是舉報人向他們提供了 比較準確的線索。舉報人提出要3000元“耳目費”,他們找到車主協(xié)商此事,車主當時也同意支付,但后來車主嫌3000元太多又拒絕支付。實在沒辦法,派出所表示和車主各承擔一半“耳目費”,但車主沒答應。
周至縣青化派出所所長朱群力稱,派出所辦案經費有限,這輛車被追回,主要是舉報人向他們提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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