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丈夫很少回家,一家庭條件不錯的婦女為尋找刺激竟然去賣淫。
1月9日晚11時,福鼎市公安局魚井邊防派出所接到舉報,有人在一處居民房內(nèi)從事色情交易。民警迅速進入民房,在二樓處被預制板隔開的小包間內(nèi),將一男一女抓獲。兩人如實供認了賣淫嫖娼的事實。
經(jīng)查,賣淫女唐某,現(xiàn)年43歲,住霞
浦縣城;男子李某,38歲,系在福鼎一工地打工的民工。此前,雙方在房東周某的介紹下來到包間內(nèi),談好成交價每次20元。
當晚,警方要求唐某家屬來接人。40多分鐘后,一年輕女子趕到,自稱是唐某的女兒。女兒了解了事情的經(jīng)過后,哀求警方從輕處理母親,因為母親并不是出來掙錢,而是因爸爸很少回家,母親感到寂寞無聊,才干出這種傻事。
據(jù)該所民警介紹,唐某交代說,因為丈夫?qū)λ缓,所以出來“做事”尋找刺激。她說,不久前在秦嶼太姥山玩時她認識了一個“姐姐”,“姐姐”勸她說,發(fā)廊既好玩又可以掙錢,她就這樣走上了歧途。
目前,唐某和李某都接受了治安處罰。涉嫌多次介紹容留賣淫嫖娼的周某已被依法刑拘。(謝貴明 黃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