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潔 畫 圖片來源:北京科技報)
方舟子(圖片來源:北京科技報)
這并不是斷然否定可能性小的神秘事件沒有發(fā)生的可能,而是說,在沒有足夠的證據(jù)時,我們不應該傾向于接受它。死人真正復活、自然規(guī)律不成立的可能性,遠遠小于一個聲稱看到死人復活的證言是謊言,或證人受欺騙的可能性,因此我們不應相信前者是的確發(fā)生過的。
新年伊始,便遇怪事。河南《大河報》2006年1月6日刊登了一則由“首席記者牛仲寒、通訊員劉廣申”撰寫的報道“男子拍身份證照無法顯像與人合影看不到自己”,被廣為轉載。報道稱:
舞鋼市楊莊鄉(xiāng)葉樓村村民葉相亭向記者反映,幾天前,葉相亭去該鄉(xiāng)派出所照身份證相片?僧斔谙鄼C前時,怎么也顯不出影像來。工作人員仔細檢查了一遍相機,發(fā)現(xiàn)相機正常,就重新給他拍照,可電腦中仍然顯不出他的影像。
工作人員以為他身上可能裝有什么東西影響了相機的正常拍照,就讓他認真地檢查了一遍。隨后工作人員就又讓他坐在相機前,從多角度對他進行拍照,可還是一無所獲。工作人員找來別人和他合影,令人奇怪的是電腦中只有別人的影像,葉相亭的影像仍顯示不出來,只得作罷。據(jù)葉相亭講,以前他照相時都正常。
楊莊派出所的劉所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該所民警已碰到過兩例類似事件,具體原因不明,盼望有關專家能解決問題。
檢索得知,《大河報》去年11月還報道過舞鋼市楊莊鄉(xiāng)葉樓村的一件怪事,“一稀奇家貓個大性野成社會義工愛捉野兔當點心”,也是牛仲寒、劉廣申報道的。不過貓捉野兔的奇怪程度顯然遠遠比不上拍照“隱身”,然而奇怪的是記者對兩個報道的負責程度卻倒了過來。貓吃野兔,記者(不知是哪一位)自稱是在“舞鋼市楊莊鄉(xiāng)葉樓村臧要偉家看到”的,總算除了耳聞還有目睹,但是對拍照“隱身”怪事,卻只有當事人的反映和派出所所長的說法,記者怎么就沒有想到用自己的相機去親自驗證一下?
科幻小說描寫過“隱身人”,但是也只是讓身體變透明讓人見不到,并不能使穿在身上的衣服也消失。國外有人在研究“隱身衣”,其原理是把身后的背景投射到衣服上,產生身體消失的錯覺,但是并不能讓身體暴露的部分也消失。河南楊莊鄉(xiāng)村民發(fā)明能讓身體和衣服同時隱身的創(chuàng)舉,并且一下子就出現(xiàn)三個,其“創(chuàng)新”精神足以傲視世界科幻、科技界。
何況,以前的“隱身人”、“隱身衣”,都是人眼也看不見的。而河南的“隱身人”在人眼中卻一切正常,只有在照相時才表現(xiàn)出來,這就更有創(chuàng)意了。人眼和照相機的光學成像原理是一樣的,人眼能看到的,相機也能拍照到,決不會說在拍照時人身上的光線反射突然消失,而且還讓身后的光線穿透而過。且不說相機沒有問題(因為還能照到別人和背景),即使相機有問題,也不會出現(xiàn)這樣的怪事。
所以這種“拍照隱身”的怪事,在科學上和邏輯上都無法解釋,只能算是“神跡”、“鬼話”,就像以前迷信的人說的拍照拍不到影的是鬼,莫非河南楊莊鄉(xiāng)在鬧鬼?
在科學發(fā)達之前,口口相傳的“神跡”、“鬼話”特別多,相信的人也特別多。當然也有不信邪的。18世紀英國有一位著名的哲學家休謨,告訴我們應該如此看待這類傳聞:
“沒有任何證言足以確定一個神跡,除非該證言屬于這樣的情形,其虛假比它力圖確立的事實更為神奇。”
這是他在《人類理解力研究》一書中提出的一條原則,有時候被叫做休謨公理,聽上去很拗口,不過,通過舉例,并不難理解。
休謨舉了一個例子,如果有人告訴他看到一位死人復活,他會比較以下情形,看看哪一種可能比較大:這個人在騙人或受了別人的蒙騙,還是死人真的復活了?除非前者虛假的可能性低于后者,否則不應該接受他的證言。顯然,這實際上是在比較正反兩種可能性的大小,并拒絕可能性小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