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ㄓ浾弋呎鳎椤巴献 毙虑榉虻男,28歲的未婚媽媽竟不惜下藥迷倒自己13歲的親生女兒交由對方糟蹋。結(jié)果,施暴男子李某被繩之以法,而這個鬼迷心竅的母親也因構(gòu)成強奸罪獲刑8年。
呂某是湖南道縣人,2003年初,28歲的呂某獨自從老家來到廣州市白云區(qū)太和鎮(zhèn)打工,之后結(jié)識了38歲的潮陽男子李某并迅速成
為情人關(guān)系。數(shù)月后,李漸漸對呂冷淡下來。怎樣才能不讓情夫甩掉自己?呂竟然想到了一個泯滅人性的辦法。
同年7月1日,呂回到老家將剛滿13歲的女兒小玲接來。當晚,就在呂租住的出租屋內(nèi),呂、李二人一塊為女兒接風(fēng)洗塵,并在小玲喝的椰子汁內(nèi)放下安眠藥。很快,藥效發(fā)生作用了,小玲昏昏沉沉地睡了過去。呂某便趕緊招呼李某“動手”,李某隨即撲向了這個才13歲的幼女……
事后,呂雖然裝模作樣地到派出所報了案,可每次公安人員在她的指引下去抓捕李某時,總是撲空。案子一拖就是一年多,直到小玲將事情告訴了在廣州工作的表姐。于是,兩姐妹甩開呂某,帶著警察直奔白云區(qū)一工地將李某當場抓獲。2005年1月,李、呂同時被逮捕,隨后兩人因涉嫌強奸罪被提起公訴。
白云區(qū)法院審理后認為:該起強奸案是呂某主動提出犯罪的意思表示,并積極幫助李某強奸自己未滿14歲的幼女,兩人的行為都已經(jīng)構(gòu)成強奸罪。2005年9月21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強奸罪各判處呂、李二人有期徒刑8年。李某表示服判,呂某提起上訴。廣州市中院于日前終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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