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來越多的年輕人走進市公證處,立下遺囑
|
&n
bsp; 早報訊 一紙遺囑將自己的財產“分家”,以免“百年”后留下財產之爭,這是不少老人在彌留之際的選擇,而現在,越來越多的中青年也加入到了這一隊伍中。昨天,一名29歲的男子走進市公證處,立下遺囑要將自己的房子留給妹妹。據市公證處統(tǒng)計,今年以來有近兩成辦理遺囑公證的市民年齡在40歲以下。的哥擔心“不測風云”
“我要立個遺囑。”昨天上午,29歲的王先生揣著房產證來到公證處,他說要辦理一個遺囑公證,自己“百年”后,這套房子就歸自己的妹妹了。
身為出租車司機的王先生,他的父親早已過世,母親改嫁了,他和妹妹相依為命多年。幾天前,他的一名好友在車禍中去世了!拔译m然年輕,但天有不測風云,所以立個遺囑沒什么奇怪的!
中青年立遺囑者增多
市公證處研究室主任張紅光介紹,今年以來,40歲以下的中青年人立遺囑的越來越多,大約占遺囑公證者總數的兩成左右。這些人主要包括三類:事業(yè)有成的最多,他們年輕但已經擁有大量財產,而且人際關系往往比較復雜,產生財產糾紛的可能性更大;從事司機、空姐等相對高危的人群,他們更容易產生生命的危機感;此外,夫妻間極度不信任的家庭也容易催生此類“年輕遺囑”。
有趣的是,在立遺囑的年輕人中,男性占了絕大多數。遺囑“瞄準”的財產則以房子為主,此外是公積金、存款、股權。
年輕遺囑折射心理危機
青島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的心理專家王冠軍認為,當代社會的快節(jié)奏生活,讓年輕人承受更多的壓力,不穩(wěn)定因素在構成對個人生命和財產威脅的同時,直接給他們帶來沉重的心理負擔。“年輕遺囑”的增多,折射出心理危機———年輕一代缺乏安全感。
張紅光則認為,這一現象表明了市民私有財產的增加,而且人們處理私有財產的意識增強了。早立遺囑避免了日后可能出現的矛盾爭端,是關愛家人、對家庭負責任的表現。
。ㄓ浾 聶向鋒 攝影報道)
遺囑可“變卦”
一旦訂立遺囑,還能“變卦”嗎?公證人員介紹,遺囑完全可以多次訂立,也可以撤消、修改,公證遺囑是以生效前最后一份為準的。
16歲就能立遺囑
只要是年滿18周歲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或者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市民都可以辦理遺囑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