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鳳山受審。央視供圖
收受17筆賄賂近500萬其中接受馬德行賄10萬
本報訊(記者
鄒桂)被控受賄498.13萬元,國土資源部原部長田鳳
山昨天在二中院受審。據(jù)悉,田鳳山被控在擔任黑龍江省省長、國土資源部部長期間,共收受賄賂17筆,其中包括馬德的賄賂10萬元。庭審中,田鳳山對檢方指控均表示認可。
上午9時許,田鳳山案在二中院三法庭開庭。田鳳山身著深色西服,白襯衣配著黑領(lǐng)帶,看上去精神還不錯。
記者來到三法庭外,發(fā)現(xiàn)走廊門的兩扇玻璃門均被糊上了白紙,什么也看不清。記者剛準備靠近走廊門,便有法警走出來維持秩序。
據(jù)悉,在田鳳山被控的17筆受賄中,有一筆就是馬德賄賂的10萬元。1999年6、7月間,時任黑龍江省省長的田鳳山,接受擔任綏化地區(qū)行署專員馬德的行賄10萬元人民幣,以幫助綏化地區(qū)廣播電視綜合樓建設。對于這一項指控,田鳳山當庭予以承認。
去年11月17日中紀委發(fā)出《關(guān)于田鳳山、韓桂芝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通報》。這份通報中指出,1996年至2003年,田鳳山在擔任黑龍江省省長、國土資源部部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分別收受雞西市原市委副書記曹國輝(因涉嫌犯罪已被逮捕)、綏化市原市委書記馬德(已被判死緩)等多人所送巨額賄賂以及禮金。
田鳳山為官30余年,其中有27年在黑龍江任職。在這次的17筆受賄指控中,大部分指控都是針對田鳳山在黑龍江為官時收受的賄賂,只有四五筆是指控他在任國土資源部部長時收受的賄賂。據(jù)了解,田鳳山涉案的案款已全部追回,但田鳳山在羈押期間沒有立功表現(xiàn)。下午4時35分許,田鳳山案結(jié)束了庭審。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人物簡介
1972年,田鳳山任黑龍江省肇源縣城郊公社黨委書記、革委會主任,開始了他的政治生涯。此后,田鳳山先后就任肇州縣委副書記、縣長,牡丹江市委書記,省政府副省長,哈爾濱市委書記。1995年2月任黑龍江省委副書記、省長。1999年12月,田鳳山赴京上任,任國土資源部黨組書記。
責任編輯 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