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兩個女人為爭奪丈夫明爭暗斗,一個“戰(zhàn)死”,一個被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死刑。
昨日,用睡衣腰帶勒死情敵的曉梅(化名),聽到廈門中級法院的死刑判決,忍不住哭了;她“丈夫”張合(化名),被以幫助毀滅證據(jù)罪,一審判刑2年,緩刑3年。
廈門銀寶大廈工地保安張合,今年40歲,1987年,
他在老家和表妹曉梅戀愛。張說他倆是“事實婚姻關系”。
張合說,死者朱某和他也是“事實婚姻關系”,當時他隱瞞與曉梅的多年戀愛關系,與朱某同居。朱某先為他生了2個兒子,曉梅后來也生了1個兒子。
張合說,2001年初,曉梅到廈門,他答應曉梅要與朱分手,但他沒有與朱分手,而是同時與兩個女人保持同居關系。曉梅和朱為爭奪他產(chǎn)生矛盾,并曾發(fā)生激烈吵架。
今年6月7日上午,朱到曉梅住處,商談由誰離開張合,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這期間,曉梅從臥室取出11片“安定”藥物放入朱喝的咖啡內(nèi),朱喝完咖啡后發(fā)現(xiàn)曉梅給她下藥,雙方發(fā)生打斗,后曉梅用睡衣腰帶將朱勒死。
案發(fā)后,張合把朱的尸體裝進一個大紙箱,并租車準備將其尸體運回其原籍安葬,當晚正在搬運時,警察就來了。(以上據(jù)一審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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