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13日電據(jù)香港媒體報道,香港兩名膽大包天的初中男生,竟以十六歲女生作“籌碼”玩紙牌,少女脫光衣服,與其中一人在無遮無掩下大玩性愛游戲,附近建筑工地工人以為
少女被人挾持淫虐,報警求助,三人被警員帶署調查,被警方“嚴重警告”,不予追究獲釋。
兩名涉案男生分別姓吳(十二歲)及姓劉(十四歲),同于東九龍區(qū)一間中學就讀,而少女姓樊在區(qū)內另一間中學就讀,與劉為一對拍拖多時小情侶。
案發(fā)現(xiàn)場是黃大仙美寶樓對開一幅高約四十公尺護土墻,分作五級,山頂后面是墳場。居民獲悉三名學生在該處大玩性愛游戲,齊聲表示“離譜”。
三人昨天下午放學后,約同到護土墻第三級石級上玩紙牌,由吳、劉兩人對賭,輸家要剝衫及做出淫褻動作,劉連場敗北,被人罰他與女友交歡,劉稱聲不懂性事,吳竟請纓示范。
昨午三時許,附近數(shù)名地盤工人發(fā)現(xiàn)有三名學生在護土墻上,其中一男一女更做出大膽動作,工人以為少女被挾持淫虐,立即致電報警。
警方接報大為緊張,多名警員趕至調查,發(fā)現(xiàn)穿著校服的吳姓少年,長褲褪至膝下,樊姓女生校服全部脫下,僅剩下胸圍,坐于吳大腿上,劉則一邊講手機,站于一邊“觀戰(zhàn)”,警員認為事態(tài)嚴重,將三人一并帶返黃大仙警署調查,并檢走一批證物,包括紙巾及撲克牌等。
三名學生的父母接獲警方通知,前往警署協(xié)助調查,吳、劉兩人至晚上九時,由父母陪同離開警署,兩人均用衣服蒙頭,回避記者鏡頭。
有律師表示,案件中女童已屆十六歲,故“與未成年少女發(fā)生性行為”已不成立,但男童只有十二歲,就算同意發(fā)生性行為,少女亦有機會被控告。而案中的十四歲青年若僅是旁觀,則沒有法律責任,但若他曾經教唆,或作出鼓勵的舉動,該煽動行為則屬犯法,猶如主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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