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援助中心協辦 法律服務專線"12348"本欄熱線82933515
前兩天,我去一家藥店買藥,店內的玻璃門上有一道黃色標志,但我沒看見,一頭撞了上去,臉部被撞傷,現在正在住院治療。
我能要求藥店賠償我的醫(yī)療費及誤
工費? 律師解答:藥店負有一定的責任,但你自己未盡到充分注意的義務,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我父母重男輕女,從小對我就不關心,F在我已16歲,想自己打工養(yǎng)活自己,然后與他們繼絕關系,可不可以?
律師解答:親生父母與子女的關系在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你現在才16歲,你父母有撫養(yǎng)你至18歲的義務。你可向有關部門反映你父母虐待你的有關情況,也可向當地派出所反映,尋找?guī)椭?p> 半個月前,父親去世。在處理老人后事時,我們發(fā)現,他一直居住的房子的房產證上是弟弟的名字。父親在買到此房后,一直居住在這里,我認為這套房子不應歸弟弟所有,請問,我的想法對嗎?
律師解答:你父親在生前已將此房的房產權證辦在你弟弟名下,其產權已歸你弟弟所有,不能再作為你父親的遺產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