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再婚,丈夫也是再婚,我倆各自帶著一個孩子。現在我們感情破裂,準備離婚。丈夫已決定將房子給我,這套房子的產權人是他本人。請問,我要與丈夫辦理產權過戶的話,還需要丈夫及他的孩子共同簽字同意嗎? 律師解答:因房子的產權為你丈夫,所以只需他本人同意即可,不
需要他的孩子簽字。 幾天前,我去某超市購物,將包放在了自動存包柜里。等我購物完來取包,才發(fā)現箱門開著,我的包不見了,而密碼紙明明還在我的手里。我要求超市幫我找包,可超市認為他們沒有責任,責任完全在于我個人。請問:我該怎么辦? 律師解答:超市有適當的賠償責任,你可與超市協(xié)商,要求他們賠償。 我的丈夫虐待我,我是否可以因此起訴他,要求離婚? 律師解答:法律規(guī)定不得虐待妻子,你可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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