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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昏戀”也先過財產公證關
青島新聞網  2005-12-02 11:05:38 青島晚報
 

  老年人比年輕人更想得開 “黃昏戀”先過財產公證關

  晚報訊 陳先生與未婚妻共同購買了房子,首付款需要25萬元,由兩人分擔!胺恐髦荒芴钜粋人的名字,就寫了她的,可我也有一半的產權,能不能公證一下房子是我們的共有財產?”來公證處咨詢了兩次,陳先生在辦理手續(xù)前還是猶豫了,“算了,別為
此引起矛盾!

  青島第二公證處祝長榮主任介紹,與年輕人很少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相比,老年人對這項業(yè)務卻更加熱衷,再婚老人紛紛給自己的財產加上這道保險。

  “大概年輕人對自己更自信,對愛情更有信心!60歲的蘭女士說,她在老年大學認識了喪偶的李先生,兩人結婚前都同意給婚前財產做公證!拔抑览夏耆嗽倩槌晒β什桓,大部分都在財產上發(fā)生爭執(zhí),所以干脆在婚前把事情說明白。”

  四方法院民四庭賀星海庭長介紹,近幾年法院受理的離婚案一直在增加,其中大部分案件涉及財產糾紛,他建議,如果婚前財產不清還是應該去公證,可以減少很多麻煩。(趙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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