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檢察院昨日通報,今年1至10月,全省共立案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案件265件346人,偵查終結259件334人,起訴148人,有罪判決67人。
省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有關負責人稱,今年以來,在全省檢察機關查辦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共造成經濟損失近2.3億元、人員傷亡149人,其中邵
陽市原副市長戴松林玩忽職守造成損失1700余萬元。
除戴松林案外,較典型的重大案件有:常德市鼎城區(qū)管委會原主任曾輝濫用職權釀成特大火災損失2億元案;永興縣公積金管理部郭菲茵玩忽職守致使公積金貸款被騙1470萬元案;桂陽縣煤炭局寧忠義濫用職權批準非法礦井開采致使發(fā)生安全事故死亡20人案;漣源市煤炭局安監(jiān)員龔立新玩忽職守造成煤礦事故死亡16人案。
瀆職犯罪案件呈現5大特點
今年全省67人因瀆職獲刑
省人民檢察院昨日通報指出,今年1至10月,在全省立案查辦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案件中,已經有罪判決67人。從已查處案件可以看出,今年瀆職犯罪呈現出5大特點:重特大案件大幅上升,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案件數逐年增長,案件凸顯行業(yè)性、領域性,司法不公背后的瀆職侵權犯罪態(tài)勢依然嚴峻,擔任一定領導職位的人很多。其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類案件總數均已創(chuàng)歷史新高,社會危害性越來越大。
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案件數均創(chuàng)歷史新高(黑體)
據省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負責人介紹,全省1至10月共查辦重特大案件93件,占立案總數的35.1%,比2004年同期上升57.6%,比2003年同期上升138%。
此外,從查辦的案件來看,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案件數逐年增長(詳見附表二)。
市場監(jiān)管人員瀆職案占案件總數五成以上
從數據分析,林政、安全生產監(jiān)督、稅收征管、規(guī)費征收、土地管理、城市建設、文化稽查等市場監(jiān)管領域工作人員瀆職案件,約占五成以上。
案件凸顯行業(yè)性、領域性
1至10月,全省共立案查辦林政瀆職案件43件54人,安全生產監(jiān)督瀆職案件37件43人,造成稅款、工商、城建、交通等規(guī)費和土地出讓金流失的瀆職案件24件26人,今年首次查辦了文化稽查人員瀆職案件2件3人。
共查辦司法人員瀆職犯罪90人
從查辦情況來看,司法不公背后的瀆職侵權犯罪態(tài)勢依然嚴峻。今年1至10月,共查辦司法人員瀆職犯罪90人,占立案總數的26%。這些案件中,徇私枉法、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及充當黑惡勢力后臺和“保護傘”案件35件39人,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案件38件51人。
其中,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管理職權如治安處罰、交通證照發(fā)放等過程中的瀆職犯罪案件逐漸增加,達8件11人。如岳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工作人員違規(guī)為外地人員辦理護照,造成100多人偷渡國外的濫用職權案;南縣公安交警大隊大隊長彭興非法辦理摩托車駕駛執(zhí)照案;衡陽縣110處警大隊違法裁決案等。
犯罪嫌疑人一半以上擔任領導職務
據不完全統計,在查處的346名犯罪嫌疑人中,一半以上擔任了領導職務。其中,副廳級1人,縣處級以上7人,其余鄉(xiāng)(鎮(zhèn))黨委書記、鄉(xiāng)(鎮(zhèn))長及政府部門領導10人,各局、院正副局、院長37人。(王冠華
陳代明)
責任編輯: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