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大學,我還以為自己也會有美好的未來,想不到腳都邁進門檻了,大學離我還是那么遠。”11月20日,記者見到了因為攜帶乙肝病毒而被迫休學的李力。李力告訴記者,他永遠不會忘記11月11日,那天他和另外91名被體檢查出“大三陽”的新生一起離開了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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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李力以612分的高分考入新疆大學機械工程學院。和其他入學新生一樣,他交齊各種費用后,參加了學校組織的入學體檢。
11月2日,正在上課的李力突然被通知到院領導辦公室去。當李力來到院領導辦公室時,發(fā)現(xiàn)與他一起的還有小白、小超和小顏。
當時,一位院領導說他們是乙肝病毒攜帶者,為了他們自身以及其他學生的健康,讓他們休學一年,學校保留入學資格。如果下一學年度經學校指定醫(yī)院復查合格,不帶傳染性了,就可以再回來上學。
小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當?shù)弥輰W時,他曾問老師,能不能不休學,可以辦走讀,不在學校里吃住行嗎?當時院領導的回答是,不行,這是學校醫(yī)院的建議!安艅倓傔m應了環(huán)境,還沒來得及感受大學校園的生活,就要休學回家,這讓我們無法接受!毙〕f。
考慮其他學生健康安全校方稱休學決定未違規(guī)
“讓92名學生休學是學校醫(yī)院根據(jù)體檢結果提出的建議!毙麓笳猩瘑T會辦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是學校根據(jù)2005年新出臺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中的相關規(guī)定,經過反復研究后作出的決定并沒有違規(guī)的地方。”
記者查看了2005年3月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其中有兩條規(guī)定與此相關:
第一節(jié)“入學與注冊”第九條規(guī)定:對患有疾病的新生,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診斷不宜在校學習的,可以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入學資格者不具有學籍。在保留入學資格期內經治療康復,可以向學校申請入學,由學校指定醫(yī)院診斷,符合體檢要求,經學校復查合格后,重新辦理入學手續(xù)。復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xù)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節(jié)“休學與復學”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學生申請休學或者學校認為應當休學者,由學校批準,可以休學,休學次數(shù)和期限由學校規(guī)定。
“學校是公共場所,我們得對其他學生負責。”新大校醫(yī)院有關負責人表示,新疆大學各個分校區(qū)的學生加起來總共3.5萬人之多,人口密集,學校食堂的餐具又是共用的!按笕枴碧幱诓《净钴S期、復制快,加上這些學生剛剛經歷過高考,身體本來就比較弱,萬一通過血液、體液傳染給其他同學,發(fā)生交叉感染,后果會很嚴重的。
同時,新大招生辦、校醫(yī)院負責人以及學工部負責人透露,“其他學校也是這么做的,新疆大學以前也這樣做過,只是這一次人數(shù)最多而已”。
學生質疑校方做法違反教育部門規(guī)章
對于學校的解釋,學生們有不同的看法。
就在11月11日這一天,李力拿到了蘭州軍區(qū)烏魯木齊總醫(yī)院(三級甲等)的診斷書。診斷書上寫著:乙肝病毒攜帶者,肝功能正常。同時,醫(yī)生告訴他,可以參加正常的學習、生活和工作。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人民醫(yī)院傳染科主任趙素元也認為,乙肝病毒主要經血和血制品、母嬰、經破損的皮膚和黏膜及性接觸傳播,日常工作或生活接觸,如同一辦公室工作(包括共用計算機等辦公用品)、握手、擁抱等無血液暴露的接觸,不會傳染。
“那學校怎么說有傳染性,不適合群體生活呢?”李力說,自己由此對學校醫(yī)院的體檢診斷結論是否具有權威性產生了懷疑。
而針對學校這一休學決定合理合法性的質疑則更加強烈。
有學生認為,學校為什么讓他們入學了,卻不讓上學,而非要讓他們回家治療。
“當初,高考體檢的時候以及招生簡章里可不是這么說的!毙〕f,學校違反了2003年3月教育部、衛(wèi)生部等部門聯(lián)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該意見第1條規(guī)定:“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梢圆挥桎浫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钡2條規(guī)定:“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不能錄取的專業(yè):學前教育、航海技術、飛行技術等,?茖I(yè):面點工藝、西餐工藝、烹飪與營養(yǎng)、烹飪工藝、食品科學與工程等!
“我肝功能是正常的,顯然是能夠入學的,而且我所學專業(yè)也與以上專業(yè)無關!毙〕f,國家多個部門制訂的指導意見,豈能因為學校醫(yī)院的一紙診斷證明而失去效力?
學校行為缺乏法律依據(jù)專家建議完善教育立法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教育廳學生處負責人表示,新疆大學的做法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并沒有違規(guī)。他表示,學校有自主辦學的權利,讓這些經歷過高考的乙肝病毒攜帶者休學回家好好休養(yǎng)、治療,是負責任的表現(xiàn)。
新疆大學法學院教師王振華認為,學校有對學生個體和校園公共安全負責的責任和義務,畢竟健康權與生命直接相連,因此,短期內限制這些學生的受教育權,對這些學生和其他學生來說,都是必要的。但是,學校作出如此大規(guī)模的休學處理做法過于簡單化,應該嘗試采取其他措施,如加強餐具消毒、隔離等。
王振華說,目前的法律、相關的管理規(guī)定一般是根據(jù)個案制定的,而對于大范圍的群發(fā)性新情況,如大面積的傳染性疾病如何處置,規(guī)定并不十分明確、全面,這需要進一步完善教育立法。
“大家應該把關注點放到制度、法制的完善上去!毙陆逃龑W院教育學副教授張彥山說。他認為,就學生個人來說,考上大學并不容易。有關部門應該考慮對相關休學制度進行修改、完善甚至取消,即使不取消也應該增加一些輔助性的措施,讓管理者執(zhí)行起來更加明確、規(guī)范,具有可操作性。
新疆萬和律師事務所律師郭金聲不同意學校的做法。他說:“學校作出讓學生這么大范圍休學的決定依據(jù)了某些‘規(guī)定’,但并沒有法律依據(jù)。公民受教育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維護公眾安全的利益,規(guī)范他人的學習、生活問題,也都必須在法律范圍內實施。可以說,學校的行為構成了對特殊群體事實上的歧視!
“在不構成威脅公共健康安全的情況下,強行要求學生退學,這種做法顯然是不合理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人大代表王恕偉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王恕偉建議,要加強對公民的宣傳教育,消除公眾對乙肝病毒攜帶者的恐懼和誤解。同時在醫(yī)學上要有個科學的界定。一方面,要保障病毒攜帶者的受教育權、就業(yè)權和隱私權;另一方面,周圍健康人群也要有安全保障。(潘從武
王艷萍 錢毓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