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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死亡同桌四人被判賠
青島新聞網(wǎng)  2005-11-17 10:22:12 青島早報
 

  
    陪酒身亡同桌人該不該賠?

  城陽一村民酒后死亡,同桌四人被判賠7萬元,其中一人不服
提起上訴

  早報訊 去年4月25日,城陽某村村民劉顯(化名)請同村鄉(xiāng)親到家里陪女婿喝酒,劉程(化名)在席間摔下床,并在當晚突然死亡,劉程的妻子劉女士將另外四人告上了法庭(本報曾予報道)。城陽法院判決另外四人賠償劉某家屬7萬余元,其中的劉某某不服判決,向市中院提起了上訴,昨天,市中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劉顯他們已經(jīng)在第一時間把劉程送回了家,而當時劉程也沒有異常表現(xiàn)!痹谧蛱斓耐徶,上訴方代理律師一再強調(diào),劉程已是成年人,酒后從床上摔下是否感到不適自己應該非常清楚,劉顯等人是在劉程一再表示沒問題后才離開的,因此不存在照顧不周等過錯。而劉女士表示,她是在事后的尸解報告出來后才知道丈夫摔到了頭,劉顯等人此前隱瞞了真相,而且根本沒有及時把劉程送到醫(yī)院治療。

  “賠錢也來不及了。”走出法庭后,劉女士淚流滿面(上圖)。她告訴記者,劉程死后,家里沒了頂梁柱,上高中的兒子也輟學回了家,她希望打完官司就送兒子重新回學校。法院將擇日對該案作出判決。(于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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