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報律師團乾元律師所于廣清律師熱線值班,回答了讀者的法律咨詢。
何某與宋某曾談過戀愛。2002年9月,宋某向何某借款3萬元,但未出具任何書面證據。后雙方分手。何某多次向宋某索款,宋某于去年3月償還1萬元,對余款以各種理由拖延不還。今年10月2日,何某再次通過電話向宋某催要欠款,并對雙方通
話過程進行了錄音。何某詢問,其錄音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于廣清:只要沒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隱私權之類,法院對該類錄音證據的支持率很高。對于單一的錄音證據,法院不會作為定案證據。錄音必須直接指向待證明的事實,陳述應當清晰,語氣應當是肯定性的。
王某以分期付款方式從汽車交易市場買得一輛轎車。雙方約定,分四次付款,最后一次付款是在2006年12月,款付清時,辦理過戶手續(xù)。今年10月,王某在駕駛該車外出時,將一正常行駛的車輛撞毀,造成一死兩傷。受害人可否要求汽車交易市場共同承擔事故責任?
于廣清:購買方以自己名義從事貨物運輸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出賣方不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不能要求汽車市場共同承擔責任。
司機宋某駕駛轎車與秦某的小客車發(fā)生碰撞。經交警隊認定,秦某對此次事故承擔全部責任。二人達成私了協(xié)議。秦某沒有想到,十天之后自己又被宋某告到了法院。原來,事故私了之后宋某認為自己當時想得不全面,事故中的損失未得到賠償,于是想通過法律討回損失。此私了協(xié)議是否有強制效力?
于廣清:交通事故中的私了是雙方通過協(xié)商的方式達成的協(xié)議,它本身就是一個合同。雙方不能隨意反悔。私了有兩個條件:第一沒有造成人身傷亡,第二當事雙方對事實和成因沒有爭議。如雙方當時簽訂的私了協(xié)議有乘人之危、當事人受到威脅或者協(xié)議本身顯失公平的,當事人可在一年內向法院起訴。
(鄒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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