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高泰 記者常琳報道
“警察先生,我把同寢室同學的錢拿走了,現(xiàn)在她還不知道是誰拿的。我非常害怕,想請警察先生幫我把錢還給她!痹阼F東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內(nèi),一名女大學生不住地央求民警。為了支付昔日男友提出的分手費,女大學生芊芊盜走室友的銀行卡,偷偷取出5900元錢為自己的戀愛買單。昨日,
記者從鞍山市鐵東區(qū)人民法院了解到,芊芊因盜竊罪被處罰金5000元。
今年20歲的芊芊是鞍山某高校大三學生。在同學和老師眼里,她是名非常優(yōu)秀的學生,在學生會擔任重要職務(wù)。芊芊和男友因性格不合分手后,今年2月,男友向芊芊索要戀愛期間為她支出的費用,芊芊同意還給其人民幣5000元。由于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錢,又不好意思向家里開口,芊芊一直為這5000元錢苦惱不已。小娜和芊芊同住一個寢室,在一次閑談中,芊芊不經(jīng)意間得知小娜的信用卡密碼。此后芊芊突發(fā)奇想,想從小娜的銀行卡里提出5000元錢,等以后有錢時再偷偷還回去。她一邊想一邊安慰自己:“這只是臨時借用,不算偷。”今年4月8日下午2時許,芊芊趁宿舍無人,將小娜放在床頭柜里的錢包拿走,并盜走兩張銀行信用卡。在8日和9日兩天內(nèi),她從小娜的銀行卡里提走了人民幣5900元。
9日,小娜發(fā)現(xiàn)自己的錢包和信用卡都不見了,到銀行一查發(fā)現(xiàn)信用卡里面的5900元錢也被人提走。回到宿舍后,小娜生氣地在寢室里大喊大叫,并懷疑是同寢室的人偷走的。芊芊心里非常害怕,經(jīng)過一番思想斗爭后,4月12日下午,她拿著5900元錢來到站前派出所,想通過民警幫忙把錢還回去。芊芊到派出所后不久,小娜到另一家派出所報了案,民警通過銀行的監(jiān)控錄像查找線索,最終確定犯罪嫌疑人是芊芊。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芊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竊取他人合法財物,其行為已構(gòu)成盜竊罪。由于她能自動投案并供訴犯罪事實,法院以盜竊罪對芊芊判處5000元的罰款,芊芊所在學校也對其處以留校察看一年的處罰。(文章所用人名均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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