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某等人假冒他人公司在銀行開設戶頭后,大模大樣地與多個公司洽談生意,等到對方收下其空頭支票后,姚某等人早已帶著到手的貨物溜走,并倒手賣給他人。近日,姚某等人被市北區(qū)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至15年。
冒充他人騙領支票
1995年3月20日,姚某等人假冒青島一家公司的
名義在銀行開立了賬戶,并騙取轉賬支票,三個月后,姚某開始了自己的第一個計劃。姚某首先假冒注冊公司法人代表進入青島一家家具公司,一口氣從對方手中購買了沙發(fā)、板臺、轉椅、床體床墊、辦公桌等共計11320元的家具,隨后給對方開出一張事先準備好的空頭支票。
同年6月,姚某又同樣以該公司的名義在某農村信用社辦理了賬戶并騙取了轉賬支票。隨后姚某主動找到青島一家飲料有限公司簽訂購銷合同,購買各種可樂2400箱。姚某在用“支票”預付了3萬元定金后,當場將貨物全部運到即墨。當可樂公司來到信用社兌現(xiàn)支票時,才得知自己拿到的是一張空頭支票。
詐騙百萬獲刑15年
姚某此后又利用同樣的手段,從某實業(yè)公司詐騙到花生油18余噸,鋼材200余噸,給對方開出的空頭支票最高金額超過30萬元。當姚某等人被抓獲時,僅姚某就涉及詐騙5次,金額高達910750元,其中371633元沒有被追回。最終,法院以票據(jù)詐騙罪判處姚某有期徒刑15年,處罰金16萬元人民幣,其他人分別被判刑7年至12年。(記者
于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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