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為社會關(guān)注的15歲少女砍死同桌案近日有了結(jié)果,濟南市歷城區(qū)法院經(jīng)不公開審理,對殺人少女付某某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
付某某與被害人劉某某(女,14歲)是某中學的同學,兩人又是同桌。付某某性格內(nèi)向,不愛說話,而被害人劉某某平日脾氣較大,有時侮辱、謾
罵付某某,付某某對此懷恨在心,遂產(chǎn)生報復殺人的念頭,并購買了菜刀伺機作案。
2005年3月30日晚自習后,被害人劉某某約被告人付某某同去廁所,趁無人之機,被告人付某某用事先放在書包里的菜刀朝被害人劉某某的頭部、面部、手部、下肢瘋狂地連砍20多刀,后將倒在血泊中的被害人推入廁所糞池內(nèi),致使其死亡。
法院認為,被告人付某某的行為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但鑒于付某某歸案后認罪態(tài)度較好,有悔罪表現(xiàn),且犯罪時不滿16周歲,法院依法對被告人付某某從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記者
董震)
責任編輯:林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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