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年過五旬,突然發(fā)現(xiàn)妻子姜某有了婚外情,爭吵之后兩人最終離了婚。但宋某仍然對前妻耿耿于懷,為了報復(fù),2004年9月28日下午4時,宋某寫好一份遺囑,在前妻姜某家,把姜某和姜某父母分別砍成輕傷和重傷。法院審理查明,宋某在傷人前已留下遺書,足以證明其有預(yù)謀報復(fù)殺人的動機。近日,市中級人 民法院作出判決,宋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于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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