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21日報道,大學路一住戶竟將一個卷簾門掛到墻上,讓人誤以為已經(jīng)砸墻開門了,以此試探執(zhí)法部門是否不準砸墻開門,城管執(zhí)法人員責令該住戶將掛在墻上的卷簾門拆下來,并對其作出50元行政處罰。 這則新聞發(fā)人深思。法律法規(guī)是神圣的,更不容“試探”,懂法守法是對每一
位市民的基本要求,即使有“不知之”的地方,也該虛心請教,而不是心存僥幸,或者打“試探牌”,偷偷摸摸“越雷池”,此路不通,此“門”不開。一意孤行難免是“撞墻”之后自己的痛。“試探”法律傷及自身,何苦為之!姜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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