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覬覦自己親伯父的錢財,27歲女子在與丈夫及朋友預謀后,由自己"獻身"與伯父發(fā)生關系,隨后再與同伙用毆打威脅的方式向其敲詐30萬元。參與作案的6人隨后悉數(shù)被公安機關抓獲。檢察機關隨后以6人犯綁架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昨日,昆明官渡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女婿報案 五旬岳父可能被綁架
今年3月17日,一名男子神色慌張的來到盤龍公安分局白龍路派出所報案,稱其51歲的岳父付林可能被人綁架了。原來付林自當日中午離家后便再沒回來過,后來還打來電話要家人盡快籌集10萬元匯入一個銀行帳號內,電話中付林的語氣惶恐,他也沒說明要錢做什么,只稱“"如果不存錢,我他就得入土歸西了!”"。接到報警后,警方立即展開偵察。付的家人擔心其安危,于3月18日將5萬元錢存進了高某所說的該帳戶。同日11時許,4名形跡可疑的男女急不可待地來到工商銀行東風支行取錢時,被早在周圍設伏的民警當場抓獲。經(jīng)查,失蹤的付林正是被該伙人所綁架,根據(jù)他們的交代,民警隨后趕到曙光小區(qū)某戶周轉房內將遍體鱗傷的付解救出來。3月20日,民警又在新迎小區(qū)某餐館內抓獲了本案的另外兩名案犯。犯罪嫌疑人盡數(shù)落網(wǎng),這起攙雜了色欲、金錢、亂倫及暴力的綁架案的始末終于浮出了水面。
利欲熏心 侄女使壞 色誘伯父再敲詐索錢
據(jù)了解,27歲的嵩明女子王霞是被害人付林的侄女。付多年經(jīng)商頗有財力,他平日里經(jīng)常聯(lián)系王霞,多次暗示王自己對她有意。今年2月,當王霞夫婦夫婦向老鄉(xiāng)吳宇提起這件事時,3人經(jīng)過盤算竟想出了一個生財"妙計"。3人預謀先由王霞犧牲色相勾引付林與其發(fā)生關系,再以此來為口實來敲詐付林。公訴機關指控稱,今年3月17日11時許,王霞約好付林后,便打電話通知了吳宇,當時人在嵩明的吳宇當即電話通知陳勇、李軍到王霞在曙光小區(qū)的住處,自己隨后約著趙旭趕往昆明。付林到王霞被王約至其家中后,經(jīng)不住誘惑,竟然與自己的親侄女王霞發(fā)生了性關系。事畢不久,陳勇和李軍突然出現(xiàn)。見到二人,王霞便哽咽起來,"我大爹把我強奸了!"。聽他這般說,陳、李二人照著付林就是一頓暴打。當日15時許,吳宇和趙旭也趕到了王霞的住所,吳假裝是王霞請來的律師。招架不住眾人的毒打,又不敢聲張自己的丑事,付林隨后同意拿出30萬來了結此事,并承諾先交出10萬元,剩下的20萬寫下欠條,以過后再付。隨后,假扮律師的吳宇和王霞、趙旭擬了一張份欠條及一份協(xié)議書,逼著付林照抄了一份交給王霞。付林隨后被迫給家人打電話要錢。3月18日11時許,在得知錢已經(jīng)存進了帳號后,王霞夫婦與吳、趙二人便到銀行查詢,臨走還留下陳勇和李軍看守付林。
昨日開庭 六被告均否認綁架
被解救出來的付林被鑒定全身多處軟組織受傷,受傷面積約占了全身的1/5,傷情構成輕傷(甲級)。今年9月26日,官渡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王霞等6人犯綁架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昨日9時,官渡區(qū)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庭審中,除了趙旭認為自己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外,其余5名被告均辯解他們的行為不構成綁架罪。王霞夫婦及吳宇認為自己的行為只是敲詐勒索罪,陳勇則稱自己的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而李軍則說自己是犯了故意傷害罪。吳宇的辯護律師稱,吳等人當初預謀是想色情勾引,他們實施的犯罪行為也只是敲詐勒索,其對檢察機關所指控的綁架罪表示異議。對此,公訴人稱,6被告事前經(jīng)過預謀,客觀上用暴力手段拘禁受害者,并利用受害者家屬的擔憂心情索取錢財,他們的行為符合綁架罪的構成要件。在最后陳述時,王霞的丈夫稱自己夫婦膝下還有一8歲的孩子無人撫養(yǎng),請求法庭對其從寬處理,聽他這么說,旁聽眾人均唏噓不已。法庭經(jīng)過近3個小時的審理后,決定擇日宣判。(因涉及受害人隱私,文中人名均為化名)(本報記者熊瑞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