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在公用走廊上修廚房,把公共陽臺改造成浴室,徐女士將大興土木的鄰居告上法庭。近日,市南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徐女士家住在觀海二路,老房子里一層就有十多戶人家。和她同住一層的劉某已經(jīng)80多歲。2004年7月,徐女士回家時發(fā)現(xiàn)劉某正和家人大興
土木,要把陽臺改成浴室。為不讓徐女士干預(yù),劉某告訴她浴室建好以后可以給徐女士一把鑰匙,徐女士隨時可以去里面洗澡,還承諾由公共走廊改造成的廚房也可以和徐女士共享。
劉某的廚房占地5平方米,浴室也有2平方米,被這兩個建筑一擋,徐女士家的采光、通風(fēng)都受到影響,進(jìn)出也很不方便。更讓她氣憤的是,劉某把廚房、浴室當(dāng)成了自己的私有財產(chǎn),不讓徐女士踏進(jìn)半步。一氣之下,徐女士到法院狀告鄰居。
市南法院認(rèn)為,鄰居間本應(yīng)團(tuán)結(jié)互助,按有利生活的原則和平共處,劉某擅自在樓層公用部位搭建違法建筑,嚴(yán)重影響鄰居采光、通風(fēng),并對消防安全造成隱患,所以判決劉某拆除違法建筑,案件受理費也由她來承擔(dān)。(趙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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