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大眾日報》報道,用一張假存單,兩天的時間就從銀行里詐騙了3000萬元,而且被騙的銀行居然長達一年沒有發(fā)覺此事。目前,這個省內金融詐騙第一案已進入審查起訴階段。日前,記者到案發(fā)地棗莊市臺兒莊區(qū)進行了調查采訪。 驚天大案兩天內騙走3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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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2005年3月2日下午,棗莊市臺兒莊區(qū)某銀行(以下稱甲銀行)負責人來到臺兒莊公安分局報案稱:2004年3月3日,本單位職工王某為聚城公司開具了一張金額為3000萬元、定期一年的存單。存單到期后,銀行發(fā)現(xiàn),該存單的記賬聯(lián)(銀行備案聯(lián))金額僅有30萬元。銀行找王某核實時,王某已不知去向。 棗莊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專案組經(jīng)縝密偵查發(fā)現(xiàn),甲銀行職工王某涉嫌伙同同事石某等人,采用偽造存單的方式,進行巨額金融詐騙。犯罪嫌疑人于2004年3月3日作案,兩天內就騙得贓款3000萬元。在假存單一年期到期的前一天,即2005年3月1日潛逃。
經(jīng)公安部門查詢,此案稱得上是建國以來山東省金融詐騙第一案。
案件告破潛逃主犯投案自首
專案組很快查明王某等人2004年3月3日利用職務之便,以聚城公司的名義,在甲銀行虛開3000萬元定期一年存單,又到乙銀行辦理了承兌匯票,而后到丙銀行辦理了承兌。僅用兩天時間,犯罪嫌疑人就騙得贓款3000萬元。
由于王某對逃跑早有準備,抓捕工作開始進行得很艱難。他的手機號碼總是使用一次后就更換,主要的親屬朋友他也不去投奔。出逃后的王某先后到過徐州、上海等地,由于很快就花光了身上帶的現(xiàn)金,最后他潛回棗莊。今年3月7日,走投無路的王某迫于壓力到專案組投案自首。爾后,有10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先后落網(wǎng)。
專案組經(jīng)過半個多月時間,基本追回了相當價值的贓款贓物。4月15日,幾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批準逮捕。目前,案件已經(jīng)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案情真相假存單“大頭小尾”
根據(jù)專案組掌握的證據(jù)和對犯罪嫌疑人的訊問,這個特大金融詐騙案的案情終于浮出水面。
2004年2月,想建鐵廠但缺少資金的犯罪嫌疑人王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殷某。兩人共同謀劃,制定了詳細的利用假存單進行金融詐騙的計劃。
殷某等人以聚城公司的名義出面,王某利用工作職務之便,以“大頭小尾”(存單是3000萬元,存根聯(lián)是30萬元)方式,開具了假存單。如此大額的存單必須有另外一名工作人員加蓋復核章,王某一人無法完成。于是,他們又物色了與王某同科室的石某。王某找到借自己30余萬元一直未還的同事石某,稱讓石某幫忙加蓋復核章,如能辦成此事,30余萬元就不用歸還了,而且還可以給他一大筆好處費。
有了假存單后,殷某出面又到了乙銀行,用虛假存單進行質押辦理承兌匯票。辦理承兌匯票必須由存單的開戶行開具證明,認定存款屬實。殷某讓乙銀行的人員直接找王某、石某,王某、石某開出了虛假的證明。有了承兌匯票后,殷某等人又到丙銀行進行了貼現(xiàn)。貼現(xiàn)后,王某、殷某等人以聚城公司的名義將這筆巨款存入甲銀行,隨時支取使用。殷某、王某等人用這筆錢,投資辦了鐵廠、造船廠等企業(yè)。
漏洞百出三家銀行把關不嚴
有關人士指出,在整個案件涉及的三家銀行只要有一個在一個環(huán)節(jié)上依法審查,詐騙都不會得逞。
作為會計的王某過去就有違規(guī)操作的記錄,但甲銀行并沒有對他進行必要的處理和約束。石某炒股欠下了巨額債務,甲銀行對他也沒有采取必要的約束。以至于對3000萬元的假存單,甲銀行一年之久竟無覺察。
再看乙銀行,當犯罪嫌疑人提供存單要求辦理質押匯票時,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乙銀行要到甲銀行對要求辦理大額匯票的公司進行資信調查,甲銀行提供的證明也必須由行長簽字。然而,犯罪嫌疑人僅僅提供了一個蓋章的證明,乙銀行就欣然為犯罪嫌疑人辦理了匯票。丙銀行的違規(guī)也顯而易見。按照規(guī)定,匯票承兌必須有實際業(yè)務發(fā)生。當犯罪嫌疑人拿匯票到丙銀行要求承兌時,丙銀行應審查有無實際業(yè)務,并且對實際業(yè)務的增值稅發(fā)票進行驗證。但是,僅僅憑犯罪嫌疑人偽造的發(fā)票復印件,丙銀行就給予承兌,致使巨款順利到達犯罪嫌疑人手中。
據(jù)悉,案件涉及的三家銀行已有數(shù)人引咎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