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9月25日,本報報道了《受害人,“求”你出來作證》的消息后,在市民中引起了很大反響。昨天,記者又采訪了該事件中的另一名主要抓賊高手劉昌睿,曾當過保安大隊長的他,在脫下保安服裝后,成了一名“業(yè)余擒拿手”,在街上見賊就捉,業(yè)余擒賊近百人。
 
;記者在進一步采訪后得知,9月23日晚8時30分許,市民楊女士在乘公交車時,脖子上的項鏈被一男青年一把扯去,后經(jīng)眾多市民圍追堵截,終于將歹徒捉至派出所。當時,曾當過保安大隊大隊長的劉昌睿在樓上家中看到歹徒搶項鏈的過程后,義憤填膺,換上一套“作戰(zhàn)服”就沖下樓去。
下樓后,賊已開始沿街逃奔,后面有半街人追趕,劉昌睿加入追趕人群中跑在最前面,當歹徒跑至臺東二路一茶莊處時,突然不見了,后來劉昌睿發(fā)現(xiàn),原來歹徒是在車后面蹲著,他上前就將歹徒抓了出來,在11路站處時,歹徒差點逃脫,大伙又把他抓了回來。
劉昌睿告訴記者,他1988年剛當保安的時候,隊長就告誡過他,一定要時刻想到自己頭上頂著國徽,肩上扛著責任,要保衛(wèi)人民的平安。老隊長的這句話成了自己心中的座右銘,即使在不當保安的幾年里,他也仍然沒有忘記“老本行”,成了“業(yè)余擒拿手”。
“有時家人也勸我,算了,賊又不是指著你就能抓干凈的,萬一出危險怎么辦?”劉昌睿說,抓賊的“習慣”自己是一輩子也改不了了。(記者
鞏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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