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大盜:知道你們怕麻煩
抓住車主圖省事的心理“生財”,連撬28副車牌的王某被判刑18個月
連盜28個車牌后,留下不干膠小便條,讓車主付款換車牌,一個月時間里,王某用這個辦法從車主手里套回4390元贓款。近日,“車牌大盜”王某被市南區(qū)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
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飯店廚師變成盜賊
王某今年34歲,原先在濰坊市一家不錯的酒店當廚師,今年3月,膩煩廚師工作的王某辭職來青找表弟。王某和表弟天天游手好閑,除了上網(wǎng)沒有別的事情做。一次上網(wǎng)時王某偶然間看到關于盜車牌勒索車主的帖子,于是暗起歹心,回到家,便和表弟商量起“偷車牌掙錢”的事。王某用假名辦了一張假身份證,又用假身份申請了電話卡和銀行賬戶,印制了“尋牌,132××××7065”字樣的不干膠紙。一切準備就緒后,王某開始了自己的計劃。
首筆“生意”賺回300元
今年3月18日晚上10時,王某在無棣一路附近溜達了好幾圈,確保附近沒人經(jīng)過后,用事先準備好的工具將停在路邊的一輛小轎車車牌盜走,離開時,他把事先準備好的“不干膠便條”貼在小轎車的反光鏡上。第二上午,電話鈴聲突然響起,王某拿起電話,沒想到對方不但沒報警,還與他砍起了價格。十幾分鐘后,王某的第一筆“生意”以300元價格談成,盡管比原計劃少了100元,但王某依然很高興。對方如約將錢匯進王某指定的賬戶后,王某也很爽快地還了車牌。
勒索錢財自定“規(guī)矩”
王某的膽子越來越大,計劃也越來越周密,為不讓人發(fā)現(xiàn),他每次盜取車牌后都要求車主發(fā)短信聯(lián)系,而且每次都留下“盜亦有道,錢到必還,決不失信,兩小時內(nèi)電話通知”的荒唐短信。只要見到賬戶上有了新的匯款,王某立即提出,并馬上把車牌送到醫(yī)院或大公司門前的小報攤上,給攤主兩元錢,告訴對方會有人來取車牌。一個月里,王某共盜取車牌28個,其中23名車主分別付出從100元到300元不等的“贖牌費”。今年4月2日晚7時許,王某在回家的路上被民警抓獲。
車主付錢是怕麻煩
在王某看來,偷個車牌換點錢花并不會犯太重的罪,當法官宣判其入獄18個月時,最終他后悔地低下了頭。王某之所以屢屢得手,是因為抓住了車主怕麻煩、嫌“補辦車牌費力費時”的心理。事實上,每個車主掏出的100元、200元,無形中也助長了王某這樣“車牌大盜”的囂張氣焰。
據(jù)了解,我市已經(jīng)出臺相關規(guī)定,車牌被盜后重新補辦的時間已經(jīng)從以前需要一個月縮短為15個工作日,車主丟失車牌后應立即報警,并到各區(qū)車管所領取補辦表格后,再到市車管所辦理補辦手續(xù)。(記者
于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