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海晨刊莒縣訊(通訊員 葛均興 嚴成淑)
筆者發(fā)現,在現實中許多車輛號牌蒙上了“百年好合”、“喜結良緣”的字牌。這種掩蓋車輛號牌的花臉車隨處可見。那“百年好合”的字牌則長久地貼在上面,其實有的車主是為了逃避道路交通違法檢查,有的是為了充當號牌,從遠處看去是有車牌的,而細看卻是貼了一張“百年好
合”的字帖。而有的車輛號牌被污水、污泥濺污得一片“花臉”,無法看清車牌號碼,車身干干凈凈,唯獨號牌朦朦朧朧“半遮面”,不知車主對此有何想法。
這種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第二款規(guī)定: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guī)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這種行為也給交通管理帶來了麻煩,一些車輛號牌因無法辨認,被十字路口的“電子眼”拍下后,無法對其實施違法處理,從而逃避了處罰。在許多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中,逃逸車輛的號牌大都一片“花臉”很難認清,這給逃逸帶來了便利,給逃逸案件的偵破帶來了難度,許多車輛也正是利用此點,實施搶劫盜竊。因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也應加強這方面的查糾力度,遏制此種交通違法行為,同時呼吁車主和駕駛員保持車輛號牌的清晰,還號牌以真面目。
編輯:林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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