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青年的錢包在車上被偷后,嫌疑人在民警和其他乘客的追趕中落網(wǎng)?僧斆窬ㄖе髑皝碇刚J嫌疑人時,女青年卻猶豫了:這樣做會不會招來嫌疑人的報復? 擔心:日后遭到報復 前天晚上9時30分左右,30路公交車剛從臺東總站出發(fā),一名女子就
在車廂里大喊“錢包被偷了”。駕駛員和乘客一邊安慰這名女子,一邊關閉車門撥打110報警。就在這時,車上有三名男子打開車窗跳了出去,幾名乘客見狀立即下車追趕。隨后,迅速趕來的110民警將其中一名男子抓獲,并在他身上發(fā)現(xiàn)了被盜女青年的錢包。民警拿到贓物準備返還給這名女子時,她卻怎么也不肯再露面。 解釋:指認不會面對面 據(jù)介紹,當盜賊被捉住后,女失主卻悄然消失了!皼]有受害人,很難給盜賊定罪。”辦案民警告訴記者,后來他們通過查找有關記錄找到了女失主的手機號碼,但沒想到的是女失主就是不肯到現(xiàn)場作證,原因是害怕受到竊賊報復。后經(jīng)民警說服動員,這名女失主終于在晚上11時左右才趕到派出所指認盜賊。 指認犯罪嫌疑人會被對方認出嗎?昨日,記者就此采訪了公安部門。一值班警官介紹說,警方有一套專門保護受害人的完善措施,會讓受害人在暗處指認,不會讓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直接見面。在確定犯罪嫌疑人之后,才做詳細的受害情況詢問,詢問筆錄也決不會對外透露。記者張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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