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愛不成,便將心儀的女孩殺死并強奸;妒忌情人的老公,手刃兩命。昨日,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宣判執(zhí)行大會,楊遠路等3名罪犯因故意殺人罪等被判處死刑。經廣東省高院核準,宣判會結束后,3犯伏法。
楊遠路,福建人,27歲,小學文化。2002年,他曾因盜竊被福建省漳州市勞教所教養(yǎng)1年6個月。
2004年2月,來廣州打工的楊遠路對廠里的一名女同事陳某傾慕不已,展開了熱烈追求。無奈陳某冰山對火海,對楊的求愛堅決拒絕。一再遭到冷遇,憤怒的楊遠路曾多次揚言:如果陳某一直不理他,他就會殺死陳某并自殺。對楊某狠毒的“戰(zhàn)斗檄文”,陳某沒有放在心上。
2004年4月23日凌晨,楊遠路攜帶一把水果刀,將陳某約到工廠員工宿舍樓樓頂天臺處,強硬要求陳某接受其求愛,再次遭拒。楊遠路愛極生恨,掏出水果刀架在陳某的脖子上,威逼其與自己相好。見陳某大聲呼救,楊遠路發(fā)了狂,揮刀向自己口口聲聲愛慕的女孩剌去,陳某右頸靜脈被刺破倒地。喪心病狂的楊遠路毫無人性地將其拖到天臺水池邊,強行將其奸淫。當日中午陳某被人發(fā)現時已死亡。
2004年11月1日,逃匿至福建漳州的楊遠路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強奸罪對楊遠路數罪并罰,判處其死刑。
27歲的張建軍,甘肅人。張建軍一直與有夫之婦宇某保持著曖昧關系,并與之一起到中山務工。2004年9月6日,宇某告訴張建軍其丈夫連某也到了中山,令張建軍心生妒意。
巧的是,當晚21時許,當張建軍騎車來到坦洲鎮(zhèn)工業(yè)大道某廠門口等候宇某下班時,親眼目睹了自己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幕:宇某正和丈夫連某親親熱熱地走在一起。一股怒氣頓時直沖張建軍頭頂。他一路尾隨連某夫婦至坦洲鎮(zhèn)工業(yè)大道與彩虹路交界處,持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沖上前,向連某連刺數刀。連某帶傷逃跑,張建軍仍追殺不休。
為阻止事態(tài)發(fā)展,宇某上前緊緊抱住張建軍?吹角槿巳绱司S護自己的丈夫,張建軍更加狂躁,毫不留情地用水果刀向宇某猛刺多刀,致其當場死亡。最終張建軍因故意殺人罪被中山市中院一審判處死刑,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連某經濟損失人民幣11萬多元。
同日被宣判死刑的,還有受雇殺人的河南人向啟德。(時報記者 鄔科 通訊員吳嬌 梁容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