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自帶的木條
雖然《教師法》明文規(guī)定教師不得體罰學生,但9月15日蘭化三小的一名老師竟然在一名學生“挨板子”后要求每一名同學
都自帶一根木條,并在上面寫上自己的名字。
老師要求學生帶“手板”
9月15日中午,記者接到蘭化三小四年級一班的一名小學生反映,早晨他們的班主任趙淑華因為學生小東(化名)沒有完成作業(yè),非常嚴厲地打“手板”,班上好多學生都嚇哭了。后來趙老師要求下午每人自帶一根木條到校,并在木條上寫上自己的名字,誰要是犯錯誤,就用寫著自己名字的木條打手。
當日下午2時許,記者在蘭化三小門口見到了一名家長及一手持木條的學生,這名家長對趙老師要求學生自帶木板并且寫上自己名字的做法感到非常憤慨,他告訴記者,中午孩子回家說了情況后,他感到難以置信,又打電話詢問了其他同學的家長,才知道孩子沒有說謊。隨后,記者又見到了幾名帶木條的學生,每個人談到趙老師的做法都感到非常害怕。
“板子”上寫著學生名字
記者欲就此事向趙老師以及蘭化三小校方求證,但遭到了學校門衛(wèi)的阻攔,下午5時,記者設法進入校園,在四年級一班的教室,記者看到窗臺上放著幾根“戒尺”一樣的“板子”,有些板子上寫著學生的名字以及班級。
“手板”原來是“教鞭”?
記者就此事采訪了蘭化三小的趙校長,趙校長告訴記者,體罰學生以及要求學生自帶“板子”的事情他毫不知情,他會立刻調(diào)查,如果情況屬實,學校會作出相應的處理。晚7時許,該校萬書記打電話告訴記者,當日早晨趙老師確實體罰了小東,但并不像學生說得那么嚴重,小東由于部分作業(yè)沒有做,趙老師只是輕輕地打了一下他的胳膊。趙老師要求學生自帶的木條是教鞭,因為四(1)班的教鞭不好使了,所以要求每人帶一條教鞭供老師使用。但讓記者不明白的是,四(1)班共有學生50多人,哪個老師教學需要50多根教鞭呢?(本報記者
黨小軍 馮保)
責任編輯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