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日報濟南訊(記者 薛廣乾 通訊員
秦傳松)9月5日上午8時,帶著3盒“豪華月餅”的臨沂旅客李某,在濟南國際機場過安檢時遇到“小麻煩”——月餅盒內(nèi)附帶的紅酒不能隨身帶上飛機,只能辦理托運。近日在濟南機場,這已經(jīng)是第三次發(fā)現(xiàn)攜帶酒水的旅客了。
“我要趕到成都談業(yè)務(wù),月餅是送客戶用的。飛
機馬上起飛,辦理托運已來不及!”李某情緒激動地說。最后,在機場安檢站工作人員的幫助下,給他補辦了行李托運手續(xù),避免了李某誤機。
據(jù)記者了解,按照國家規(guī)定,旅客不準(zhǔn)隨身攜帶任何酒類乘坐民航飛機。如確需攜帶酒類的,必須辦理托運手續(xù),托運時每人每次只可托運兩瓶(1公斤),且要包裝完好。機場方面提醒旅客,中秋臨近,需要攜帶酒類的旅客最好提前辦理托運,以免耽誤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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