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三亞9月7日電 (記者
洪兵)《助警擒拿馬加爵,陳賢壯算不算英雄引市民熱議》一文今日見報并且在新浪網、新華網等各大網站顯著位置轉載后,引發(fā)的討論更加激烈,支持和反對的都大有人在。
面對這些討論,陳賢壯告訴記者,他問心無愧:“我一直夢想做警察懲惡揚善,我‘懲惡’所得的政府獎金有一半用在
了‘揚善’上,我先后捐助了受害者家屬、家鄉(xiāng)的五保戶和公益事業(yè),只要我有能力,我還會幫助他們。”
據陳賢壯介紹,能夠入圍大名單他已經很滿足,如果最終他能獲得“全國十大見義勇為英雄”,這是他無上的光榮,他會和大家共享。如果有獎金,他也會拿出大部分捐贈給公益事業(yè)。
作者:洪兵
本報?9月7日訊(記者 紀燕玲
李丹)“見義勇為英雄應當有勇有謀”,我省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李忠定等人認為,不一定非得流血犧牲才能評為見義勇為人員。獎金是政府承諾的兌現(xiàn),不能證明他是為了錢才去報案的。
今天下午,記者采訪了全國第六、七屆見義勇為公民李忠定。李忠定告訴記者,他正和幾名見義勇為人員討論本報關于陳賢壯的報道,大家都認為陳賢壯的行為就是見義勇為行
為。李忠定告訴記者,見義勇為的方式有多種,協(xié)助公安機關打擊違法犯罪分子的行為也是見義勇為的一種,陳賢壯正屬于這一種行為。李忠定認為,見義勇為者不一定非得流血犧牲,應該有勇有謀,在保護自己的同時,又維護了國家的利益和社會的安定。
?谑幸娏x勇為先進個人符國新認為,獎金是政府的承諾,不能說明他是為錢才報案的。
全國第八屆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柯廷國說,如果當時沒有陳賢壯的舉報,不能保證馬加爵不會再害人。陳賢壯也算間接地挽救了生命,為什么不算是見義勇為?
海南省見義勇為積極分子云李生說,不管怎么說他還是為社會做了貢獻的,見義勇為的方式有很多種,不一定付出生命才是英雄。
作者:紀燕玲 李丹
責任編輯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