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祥林“殺妻”錯案有了新進展。8月31日下午1時,佘祥林及其代理律師與當地政府部門簽訂協(xié)議: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支付佘祥林256994.47元賠償金,當地政府支付佘祥林家庭生活困難補助金20萬元。 記者在兩份協(xié)議上看到:由賠償義務機關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支付賠償佘祥林限
制人身自由金255894.47元(4009天×63.83元/天);由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支付佘祥林家支付的無名女尸安葬費1100元。同時,當地雁門口鎮(zhèn)政府決定,一次性給予佘祥林家庭生活困難補助20萬元(含建房費)。 佘祥林對賠償表示滿意。在談到自己的將來,他表示先要治病———從看守所出來后眼睛出現眼底神經性萎縮、雙腿有嚴重風濕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