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鄉(xiāng)市中級人民法院原法官張其江被押向法庭。張其江向案件當(dāng)事人公然索賄,并強迫其寫下5萬元“借條”。幾年后,他持“借條”到法院起訴案件當(dāng)事人,要求其償 還“借款”。新華社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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