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點,李君聞的母親來到杭州市中級法院。這是她今年來第二次來這里,穿著黑衣,眼睛顯得無神。每次走進大法庭,都會刺痛她喪女的悲痛神經(jīng)。
君聞是被一對情侶兇手殺害的。半個小時后,兇手被杭州中院作出一審判決:羅劍男犯搶劫罪和盜竊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楊輝艷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緩
期兩年執(zhí)行。兩人均被判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負連帶責任共賠償李氏父母23萬元。
漂亮姑娘購物后遇害
去年12月2日下午5點多,李君聞開著一輛白色本田車,到大關(guān)歐尚超市買東西。當她買好東西出來,準備開車離開時,一男一女強行闖進了車內(nèi)。
此后的日子里,李家親友四處尋找,甚至到媒體登了尋人啟事,并報了警。1個多月后,警方打來電話,說君聞遇害了,兩個兇手已抓到;但尸體被兇手拋棄,一直找不到。
4個多月后,民工在蘇州的一條河里發(fā)現(xiàn)了君聞的遺體。一個年僅25歲的漂亮女孩,就這樣香消玉殞了。
判決書還原了當時發(fā)生的一切:
兇手闖入汽車后,羅劍男持刀威逼君聞。君聞交出了一個包,里面裝有手機、銀行卡等,并說出了銀行卡密碼,楊輝艷把財物放入自己包內(nèi)。
羅劍男在車內(nèi)多次割君聞的頸部,又用君聞的衣服蒙住她的頭部,致其窒息而亡。后來,兇手把君聞的尸體拋棄到蘇州的一條河里。
男兇欲攬下女友罪行
審判長宣讀判決書前,君聞母親坐在旁聽席的第一排,一直不停地哭,不管親友怎么勸,她都不能抑制自己的情緒。
9:40,羅劍男、楊輝艷被押上被告席。羅時而抬頭,時而低頭,情緒很不穩(wěn)定;年僅20歲的楊,一個勁地哭。
判決書上說,羅、楊兩人有預謀地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jié)伙采用持刀、蒙頭等暴力手段,劫取他人數(shù)額特別巨大的財物,并致人死亡,其行為構(gòu)成了搶劫罪。楊參與了搶劫的全過程,是共犯。
庭審中,羅劍男曾想把女友的罪行攬下,判決結(jié)果沒有讓他得逞。
那個叫汪志兵的人,幫他們轉(zhuǎn)移贓物和毀滅證據(jù),數(shù)罪并罰,被判了三年刑,并處罰金1萬元。時報記者 曾建寧 通訊員 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