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使用新型“繩索飛鉤”(俗稱“鉤鐮槍”)擒拿“飛車黨”
□本報記者 傅劍鋒
□實習生 舒 暢 吳智臣 馬立明
8月22日,廣西籍砍手者黃某被廣州市中級法院一審
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
即使如此,受害者何愛華仍不能緩解心頭之痛:2004年10月20日的那一刻,她一點也沒有感覺到左手已經(jīng)被搶包的歹徒砍了下來,仍奮力追向搶她手提袋的3個歹徒,追了約有5米時,周圍的人才聽到她的慘叫:“我的手!我的手!
”
當時何愛華的包里只有21元錢。作為一名月工資僅700元的酒店服務員,何愛華已3次在廣州遭盜搶。
這個被人們認為“判得真重、真痛快”的判決,和廣州“劍蘭行動”遙相呼應。
廣州,對懲治“兩搶”(搶劫、搶奪)下了最大的決心!皠μm行動”,這一以打“兩搶”為主的嚴打行動,從2005
年8月開始,將一直持續(xù)到10月。截至8月中旬,廣州警方已抓獲街頭現(xiàn)行犯罪嫌疑人2226人,破獲刑案1000余宗,其中“兩搶”案600余宗。
“我們不停地戰(zhàn)斗,很累,但讓何愛華式的悲劇消失,一定要整個社會都動起來!”一位參與“劍蘭行動”的警察對本報記者感嘆。
他天天在為這個行動奔波。事實上,他至刑警隊工作后,已經(jīng)有一年多沒有正式休假了。
他們的囂張,讓警察憤怒
警察們確實無法想象,這些“兩搶”分子竟敢在市公安局所在的起義路上撒野。
2005年7月25日上午7時,歐女士騎著自行車經(jīng)過起義路時,一輛摩托車呼嘯而來,后座上的男子舉刀向挎包帶砍過來,歐女士滿手是血,腕動脈和三根肌腱已被砍斷。
聞聲奔跑出來的警察氣極——“這些人的膽子真大,無所忌憚了!”
“兩搶”行為的囂張到了什么程度?警方一份調(diào)查報告披露,在2000年-2003年這4年間,搶劫案平均每半小時發(fā)案一起,搶奪刑事案件平均約24分鐘發(fā)案一起,并且“兩搶”、“兩盜”案件占總刑事案件一半以上,這是“兩搶”
的高潮頂峰。
在警方的打擊下,2004年開始,“兩搶”發(fā)案率有所下降,但其總數(shù)依然達8萬宗。截至今年7月,“兩搶”、
“兩盜”占全廣州5萬余宗刑事立案的三分之二,在治安案件中,搶奪案平均增加了兩成,廣州市13個區(qū)(縣級市)中有5 個區(qū)上升幅度甚至達到了40%。
另一方面,“兩搶”的作案手法變得越來越惡劣——有用辣椒水噴面搶劫的,有團伙合作在偏僻路段扼頸、毆打并搶包的,有用面包車把人強拉入車內(nèi),搶劫完后再推出車外的……
因此,“兩搶”引起的民憤越來越大。廣州市人大代表陳彥文在2005年市“兩會”時嘆道:“我一個客戶的妻子到廣州來,竟然聲稱是‘冒著生命危險來廣州’……我們都希望廣州好,但是廣州的形象已經(jīng)受到很大影響了!
2005年8月2日,廣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張桂芳在市政法會議上拍了桌子——“群眾的安全感從何而來?群眾有意見是正常的,沒意見倒是不正常的!”
張桂芳認為,廣州近年來在治安上投入的人力、財力是前所未有的,但為何“兩搶”犯罪分子仍如此之多?
他說,這和連年攀升的外來人口犯罪有關,2003年抓獲的疑犯中83.8%的人員屬外來人口,2004年升至
87.5%,今年上半年已達88.2%。張桂芳稱,按此趨勢發(fā)展下去,今年可能突破90%。其次,有些性質(zhì)惡劣的飛車搶奪,曾因所搶數(shù)額較少,便被輕處。按法律規(guī)定,飛車搶奪數(shù)額不超過500元,被害人沒有受傷的,作案人被抓獲后只能以飛車搶奪對其處以治安拘留15天的處罰,即使按搶奪罪定罪,刑罰也不過3年以下。
有些群眾有意見,抓進去的“兩搶”分子要“關死他”!但是警察認為:“我們只能按法律規(guī)定處理這些搶奪分子,消除‘兩搶’現(xiàn)象是個全社會都要努力的事情!
“劍蘭行動”:機警與戰(zhàn)術
廣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長朱穗生在本月18日的會議上說,行動要堅持打防結合,各方齊抓共管,從源頭上堵死發(fā)案可能。而警察們的戰(zhàn)斗從來沒有停止過,這種戰(zhàn)斗常常是靜悄悄地進行的。
8月12日晚上,一個頭發(fā)梳得油亮的年輕人在白云區(qū)黃石某街道上閑逛,看起來挺斯文,只是眼睛東瞅西看。
這個時候有幾個叼著煙、穿得像“混混”的年青人緩緩地圍上來,對他進行觀察。忽然,其中一個“小混混”一招猛虎撲食,把那個斯文的年輕人撲倒在地,另外幾個快速在這個年輕人身上搜索,只見一把十幾厘米長的匕首被搜了出來。
原來,這幾個“小混混”是白云區(qū)分局特派在黃石派出所的打擊“雙搶”專業(yè)隊便衣警察。審問發(fā)現(xiàn),這個年輕人就是數(shù)月前在廣州劫持兒童勒索財物的逃犯。
這支便衣警察隊伍的領頭人程啟君中隊長笑著說:“搶劫分子的眼神和常人是不一樣的,他的眼睛盯上女人們的金銀首飾與手機就兩眼放光。我們一眼就看出來了。”
警察也很注意偽裝。他們說:“街上的搶劫分子很狡猾,其中不少喜歡把自己打扮得很斯文以增加迷惑性。我們呢,一嚴肅就可能會被看出是警察,所以索性解開幾顆襯衫紐扣,像‘混混’一樣橫叼一支煙,犯罪分子就迷惑了!
現(xiàn)在,廣州街頭每天約有上千名這樣的便衣警察。他們有的扮成憨厚的出租車司機,有的裝作黝黑的摩托車搭客仔,有的蹲在街角打牌,冒充爛仔,默默地保護著市民的安全。
采訪中,警察給記者講了一個跟蹤兩小時打掉一個街頭搶劫團伙的故事:8月11日下午近5時,從潮汕來的陳先生在廣州一德路口,突然被人從后面搶走了價值4000多元的金項鏈,他大驚回頭,兩名劫匪已飛跑而去。他心中哀嘆:自認倒霉吧,除非飛毛腿才追得上。想時遲,那時快,突然不知從哪里冒出兩個“飛毛腿”,瞬間將兩名劫匪擒獲。更讓陳先生驚奇的是,他周圍有5個人也基本在同時被按倒在地,原來他們是一伙的。警察告訴記者,為抓獲他們,整整跟蹤了這些人兩個小時。
這是從8月份開始的廣州“劍蘭行動”的戰(zhàn)術之一。
“劍蘭行動”的另一戰(zhàn)術是在一些“飛車黨”橫行的街頭安裝電子攝像頭。
8月9日晚上10時許,3名“飛車黨”成員在天河區(qū)棠下以酒瓶作兇器,劫殺了一市民,后騎摩托車逃跑,F(xiàn)場的電子攝像頭拍下了兇手與摩托車車牌,棠下警方據(jù)此破了案。這類治安監(jiān)控系統(tǒng)對目前治安形勢嚴峻的珠三角各市均有很大作用,廣東省高層的一些官員甚至認為,應把這類監(jiān)控系統(tǒng)納入到城市建設總體規(guī)劃中。此后廣州市有關負責人表示,將撥?钤诟鲄^(qū)安裝攝像頭等技防設備,而全市治安重點地區(qū),要馬上裝起來。
而白云區(qū)黃石街的戰(zhàn)術更有傳奇色彩,一名治安員把“鉤鐮槍”運用得出神入化,據(jù)說這是受古代小說中破鐵甲兵的鉤鐮槍啟發(fā),專破“飛車黨”們的摩托坐騎,一度曾使“飛車黨”聞“槍”喪膽。
而在大廣州經(jīng)濟圈的佛山市公安局,采取過一種更為悲壯的戰(zhàn)術——便衣警察用摩托車去撞“飛車黨”!帮w車黨”
的摩托車常常是250排氣量,速度快,而警察的摩托車卻只有125排氣量的,追不上人家,只能在對方提速的時候,用身體去撞。但這種方法很容易讓警員受傷。一名英勇的佛山市便衣警察曾中華,在追擊“飛車黨”的過程中,膝蓋骨曾因此被摔裂。
這種戰(zhàn)術上的調(diào)整還遠不是這次“劍蘭行動”的最大特點,這次“嚴打”和以往最大的區(qū)別是,警察與“飛車黨”多年的“游戲規(guī)則”有了很大改變。
就在這次“劍蘭行動”前的7月下旬,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出臺的《關于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稱,對于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奪取他人財物的,一般以搶奪罪從重處罰。更令“飛車黨”們膽寒的是,以前只被定為“
搶奪”而可以輕判的“搶奪行為”現(xiàn)在可以轉化為可重判的“搶劫罪”——“應當以搶劫罪定罪(的行為):駕駛車輛,逼擠、撞擊或強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趁機奪取財物的;駕駛車輛強搶財物時,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強拉硬拽方法劫取財物的;行為人明知其駕駛車輛強行奪取他人財物的手段會造成他人傷亡的后果,仍然強行奪取并放任造成財物持有人輕傷以上后果的。”而對搶奪中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等后果的,最高甚至可處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張桂芳在8月2日的動員會議上稱:“公、檢、法一定要用足用好最高法院的意見,打擊一批‘兩搶’犯罪分子,震懾違法犯罪分子。”
公檢法各部門被全面啟動,除了廣州市公安局,檢察院與法院也被要求快捕快審。張桂芳還多次強調(diào),“只要符合勞教條件的人員,必須堅決送勞教”。據(jù)悉,今年送勞教量要增加20%以上。為了保證有足夠的羈押場所來關押數(shù)量急速上升的“兩搶”嫌疑人,廣州市各看守所、勞教所、戒毒所、治安拘留所等被要求積極擴大容量。
在這場司法部門被全面啟動的戰(zhàn)斗中,像廣州市白云區(qū)分局刑警隊曾德增這樣的病號警員,也從病床上站了起來。他剛參加完“刀匪縱火燒死海鮮樓兩員工”的重案偵破,又被派往江蘇出差。醫(yī)生著急地給刑警隊長馮志鋒打電話:“你們警察怎么搞的,還不回來養(yǎng)病,床頭的藥都堆滿了!
市民反擊戰(zhàn)
參與這場戰(zhàn)斗的不全是警察,越來越多的市民正在參與到這個行動中去。
盡管在何愛華斷手慘案中,當時無人去攔截歹徒而使其暫時逃脫,因而被社會輿論指斥為“廣州人,你們?yōu)槭裁醇w不作為”。但隨著時間推移,一種同仇敵愾的意氣,似乎在這個曾習慣于“各掃門前雪”的市民群體中逐漸生長。
8月3日上午,在廣州市江南大道南與曉園北路交界處,一個搶了萬元現(xiàn)金的劫匪在倉皇逃竄時被隱身樹下的陳老伯揮腿掃倒。劫匪當場就擒,阿伯左腿腿骨也因此折斷,住進醫(yī)院。
8月15日晚10時許,廣州出租車司機老張被用槍頂住了腦袋,劫匪想搶走他的錢和車。老張奮力反抗,與歹徒搏斗中巡警及時趕到。
8月17日下午,3名男子手持電擊槍潛入廣州白云區(qū)同泰路一出租房內(nèi)企圖打劫。6名工廠的打工者操起玻璃瓶奮起反擊,然后機智地將這3名劫匪反鎖在屋內(nèi),來了個“甕中捉鱉”。
甚至這種自衛(wèi)反擊不再是個人的行為,在廣州天河區(qū)中?党巧鐓^(qū)就組織過一度讓“飛車黨”膽寒的組織化反擊—— “伏擊隊”。
中?党堑男^(qū)內(nèi)部管理被業(yè)內(nèi)認為是一流的。但是,業(yè)主們告訴本報記者,出了康城就不安全了,晚上8點后幾乎沒有人敢在康城外步行,否則十之八九會遭搶。
這個小區(qū)處在曾發(fā)生過孫志剛事件的黃村派出所轄區(qū)內(nèi),一些康城業(yè)主對這樣的治安問題表示理解:“這個轄區(qū)至少有三四萬的外來人員,又是城鄉(xiāng)接合部。他們派出所只有幾十個人,想管過來確實太不容易了,治安差不能只怪他們。”
然而一年前,康城業(yè)主們曾有過一段免于恐懼的時光——那就是他們自行組建“伏擊隊”的日子。
“伏擊隊”的創(chuàng)建者之一是網(wǎng)名叫“本報專電”的傳媒界業(yè)主。他回憶,“伏擊隊”的醞釀是從女友去年3月底遭劫后開始的。此前,每隔一兩天就會有小區(qū)居民被搶,一腔熱血的“本報專電”在社區(qū)內(nèi)部網(wǎng)上號召小區(qū)居民進行有組織的自衛(wèi)反擊。
吃盡“飛車黨”苦頭的業(yè)主紛紛報名,一個純義務性質(zhì)的“伏擊隊”在同年6月9日成立。“伏擊隊”的業(yè)主成員中不但有國企干部、媒體記者、私營企業(yè)主、公司白領,甚至還有3名警察與軍人。
在成立后兩個多月中,“伏擊隊”隊員增至69人,8部車。他們白天上班,晚上輪流到搶劫多發(fā)地段開車伏擊。有一名隊員,因為長時期用望遠鏡觀察路面,結果一拿開望遠鏡就不停地嘔吐。他們伏擊的主要方法是跟蹤“飛車黨”后報警,對逃得快的則直接用車撞翻后報警。
“本報專電”與數(shù)名“伏擊隊”隊員在一次追擊中,被數(shù)十“飛車黨”圍住,后驚險脫身,他的家屬擔心歹徒會來報復,逼他剃掉了那一頭富有個性的長發(fā)。在這樣的19次伏擊中,他們一共抓到兩批劫匪,共3人。
但“過客”與“本報專電”這兩個核心成員清醒地意識到,這樣的自救組織其實只能是臨時性的:“不但在法律上說不通,而且,在伏擊過程中,或者傷害搶劫者,或者被搶劫者傷害,不管出現(xiàn)哪一種情況,都會背離原初保衛(wèi)自己與家園的目的。所以,這只能是一個臨時性的自救組織!备嗟氖且浜暇,做一些輔助性的事情,如提供線索等。
2004年8月31日,這個組織自動解散。伏擊隊的余威還持續(xù)了三四個月,康城周圍安寧了一段時間。
但一波未平,又起一波。
2004年12月1日,“伏擊隊”的一位成員驅(qū)車在路上時發(fā)現(xiàn)摩托車后坐的男子就是幾天前搶他手提電腦的人,同時又看到這一男子正在路邊搶包,就開車撞翻了摩托車,摩托車主因此受傷不輕。
此后,這位摩托車主把他告上了天河區(qū)法院,以交通肇事為由索賠40萬元。
8月24日夜晚,這些老伏擊隊員在舉行了一場酒會。臨近子夜的時候,已經(jīng)有了醉意的老“伏擊隊”隊員“過客”
給本報記者打來電話:“聽說法院和公安局都支持我,我們這些保衛(wèi)家園的人啊,真是又辛酸又開心!
不過,一些老伏擊隊員說,加強治安綜合治理,標本兼治,還是可以根治“兩搶”的,盡管難度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