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擎 23日北京報道
1500一刀切如何兼顧地區(qū)不平衡 能否調整邊際稅率和級距
8月23日,個人所得稅法的修改正式進入立法程序!
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法,自1980年9月10日全國人大公布以來已經25年,1993年10月31日和1999年8月30日曾兩次進行修訂。而于今天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第
十七次會議審議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是對個人所得稅法的第三次修訂。
在對個稅法的第三次修訂過程中,個人所得稅法定費用扣除額一直是主要焦點。而此前對個人所得稅的稅前扣除額有兩種意見,一是建議將工資、薪金費用扣除額提高到1200元,并給予地方一定的機動權。其理由是:因為不同地區(qū)的居民收入、生活水平存在一定差距,為了照顧到各地區(qū)發(fā)展的不平衡,使個人所得稅的調節(jié)力度更能與我國城鎮(zhèn)居民的實際收入水平和實際支出水平狀況相適應,在全國制定統(tǒng)一稅前扣除額的前提下,給予省級地方政府有調整幅度的權限。
第二種建議是將稅前費用扣除額提高到1500元,并實行全國統(tǒng)一的費用扣除額標準,不再給地方調整幅度權。這種做法的好處是簡潔、明了、征收方便。但欠發(fā)達地區(qū)會因此減少稅收收入。
顯然,國務院選擇了后一種建議。
據新華社報道,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稅法修改主要涉及兩項內容:將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從800元提高到1500元;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報。
但由此也帶來了此次稅改修訂的一些懸念。
懸念之一,由于個稅稅前費用扣除額由800元大幅提高至1500元,欠發(fā)達地區(qū)的財政收入將不可避免地減少,這可以由國家財政通過稅收返還的轉移支付形式,補給欠發(fā)達地區(qū)給予解決。但是,一些發(fā)達地區(qū)的稅前費用扣除額事實上早已超過1500元,比如廣州、深圳的費用扣除額早已是1600元,如果讓這些地區(qū)也統(tǒng)一實行1500元的起征點,勢必會引起當地百姓和政府的反彈。而事實上,像廣州、深圳這樣的發(fā)達地區(qū)的居民收入、生活水平明顯高于全國居民的平均收入和生活水平,“一刀切”式的統(tǒng)一標準的確無法照顧到各地區(qū)的經濟發(fā)展不平衡現象。
一個可行的解決辦法是,為適應經濟發(fā)展的需要,全國人大可以授權國務院在經濟發(fā)展過程中,根據人均收入費用和物價指數的變動,在年度之間調整費用扣除標準。
懸念之二,此次修訂能否適當調整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的邊際稅率和級距。
我國當前的個人所得稅實行的是九級累進稅率。而有關統(tǒng)計顯示,當前我國就業(yè)者月工薪收入高于5800元的人數不足2%。大部分人的月工薪收入在800元-5800元之間,是工薪個人所得稅負擔的主力,適用現行工薪所得稅九級累進稅率中第二級,即10%的人數比例最多,達到了35%,負擔了工薪個人所得稅的37.4%,使用第三級,即15%的人數達12.4%,負擔了工薪個人所得稅的47.5%。由此可見目前我國工薪所得稅主要由普通收入階層承擔。
有建議認為,應將工資、薪金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第一級不超過500元的5%稅率與第二級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10%稅率合并為第一級,稅率為5%,而將原第三級以上稅率各降低5%,亦即最高邊際稅率由原45%調低為40%。還有一種建議是將最低邊際稅率由5%調低為3%,最高邊際稅率由45%調低為40%。
據悉,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將于8月28日結束,由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的最終批準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因此如果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其個別條款不滿意,還要重新修改并再次審議。有消息透露,此次審議過后,全國人大法律工作委員會還將于9月舉行立法聽證會,就修正案中的個稅起征點問題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與建議。
在《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正式頒布之前,一切都有可能。
責任編輯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