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侵華日軍劊子手的后人以“名譽損害”為由狀告報社和記者的企圖昨被駁回    
   兩個侵華日本軍人的三名后人,以侵華
戰(zhàn)爭期間報道所謂“百人斬”一事?lián)p害這兩名日軍“名譽”為由,起訴日本《每日新聞》、《朝日新聞》兩家報社和原《朝日新聞》記者本多勝一,要求賠償3600萬日元(約合33萬美元)。23日,東京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請求。    慘絕人寰“百人斬”
   “百人斬”是南京大屠殺中侵華日軍臭名昭著的暴行之一。當年,兩名日軍少尉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在日軍攻陷南京途中,一路展開殺人比賽,看誰先殺滿100個中國人。最終,向井敏明以106人對105人“勝出”。
   1937年11月至12月間,《東京日日新聞》(現(xiàn)《每日新聞》)從贊美侵略罪行的角度出發(fā),對此作了連續(xù)報道。戰(zhàn)后,這些報道成為了審判日軍暴行的鐵證。
   《朝日新聞》則在1971年連載記者本多勝一的紀實報道《中國之旅》。本多勝一通過探訪中國受害者和證人,確認了“百人斬”暴行事實。其后,本多勝一在《南京大屠殺否定論的13個謊言》一書中,再次提及“百人斬”。
   1947年,向井敏明和野田毅這兩名手上沾滿中國人鮮血的劊子手在南京軍事法庭審判中被判處死刑,1948年在南京中華門外雨花臺刑場被執(zhí)行槍決。
   法官判詞“打太極”
   盡管事實俱在,鐵證如山,2003年4月,在否定侵華歷史的右翼勢力推動下,兩名劊子手的后人仍然以“名譽損害”為由,狀告以上兩家報社和記者在“百人斬”的報道上捏造事實,并提出索賠請求。
   東京地方法院在23日的判決中以“無法認定報道內(nèi)容系捏造”為由,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審判長土肥章大在宣判書中指出“無法認定報道內(nèi)容系捏造”的同時,居然表示:“(‘百人斬’)作為歷史事實還沒有定論”。據(jù)新華社供本報特稿
   
   新聞背景
   日右翼大興“翻案風”
   “百人斬”訴訟事件是日本右翼勢力近年對侵略歷史大肆“翻案”的一個縮影。
   在三名原告背后,一些右翼媒體和文化人士紛紛出謀劃策;被推上被告席的《朝日新聞》和記者本多勝一更是因為在戰(zhàn)爭反省問題上堅持真理,一直是右翼勢力的眼中釘。近來,“翻案”最甚的話題集中在南京大屠殺、從軍慰安婦、盧溝橋事變等。自從右翼文人鈴木明在1983年出版《南京大屠殺的虛幻》一書后,否認南京大屠殺的言論書籍在日本國內(nèi)甚囂塵上。1995年,右翼團體歷史研究會拋出《大東亞戰(zhàn)爭的總結(jié)》,更對歷史“翻案風”起了推波助瀾作用。據(jù)新華社
   
23日,在東京,原《朝日新聞》記者本多勝一接受記者采訪新華社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