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欠人錢財,萬盛區(qū)17歲的高中女生與“兄弟伙”竟模仿電影情節(jié),自編自導(dǎo)了一起“綁架案”,試圖敲詐父母一筆。
女兒被綁威脅賣淫
“你的女兒在我們手里,限你明晚12點前匯款2500元到銀行賬戶****,否則,你的心肝寶貝就要被拉到重慶去賣淫……”從19日晚8時至次日清晨,萬
盛城區(qū)居民王剛(化名)夫婦先后3次接到該勒索電話,電話里一度傳來女兒王琳(化名)的陣陣哭聲和呼救聲。
王琳在萬盛某中學(xué)讀高中。接到綁匪電話后,夫婦倆一夜未眠。天亮后,兩人到萬盛區(qū)公安分局刑警支隊報案。
交易方式變化多端
接警后,萬盛區(qū)公安分局立即組成專案組,并根據(jù)電話定位技術(shù),鎖定綁匪在沙區(qū)。副局長馮文學(xué)率隊和王剛趕赴沙坪壩。
途中,綁匪打來電話,威脅王不得報警、盡快匯款到戶;隨后又要求王拿錢取人,并把交易地點定在解放碑。
當便衣民警提前在解放碑設(shè)伏、王剛?cè)缂s到達時,綁匪又打來電話將交錢地點改在菜園壩天橋。民警忙到菜園壩埋伏。與此同時,在沙區(qū)警方協(xié)助下,民警掌握到綁匪為兩男一女。
晚6時,王剛來到菜園壩天橋。一穿黑衣紅鞋的女孩主動找王接頭。一便衣民警暗示王剛等待。王依計要求見到女兒再給錢。少女離開,向兩路口走去,在一網(wǎng)吧前停下,與兩男青年交談。便衣跟蹤至此,確定3人系綁匪,遂一擁而上將兩男子楊某(18歲,貴州省貴陽市人)、宋某(16歲,萬盛區(qū)景星鄉(xiāng))和接頭少女宋某(19歲,渝中區(qū)解放碑人)捉獲。
綁架主謀竟是女兒
警方現(xiàn)場審問時,3個小“綁匪”說:“是王琳自己設(shè)計‘綁架案’的!”并主動帶民警在火車站旁一網(wǎng)吧找到王琳。看到女兒在悠閑上網(wǎng),王剛一巴掌落在女兒臉上。
原來,王琳正瞞著父母和宋某耍朋友。宋不久前將朋友的摩托車弄丟,被逼賠錢2300元。王琳就主動設(shè)計綁架案,敲詐自己父母替男友還錢。他們表示,變化交易地點是從警匪片中學(xué)的。
目前,4人被萬盛警方以“涉嫌敲詐勒索”予以控制。
( 記者 朱昕勤 通訊員 林先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