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亞記者 王陽)
李芳8個月時父母便離婚,她跟著爺爺奶奶一起長大。15歲時,李芳來到父親再婚的家,不料17歲時因戀愛問題與父親產(chǎn)生分歧,生父竟將其強奸。8月18日,李芳的父親李城經(jīng)寬城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離別14年回到父親身邊
16年前,農(nóng)安縣女孩李芳僅僅出生8個月,父母就離婚了。離婚后,李城夫婦都沒有照顧李芳,幸虧爺爺、奶奶一直撫養(yǎng)她。在此期間,父親李城出外打工,并重新組建了家庭,只是偶爾回到老家,看看老人和女兒。
2001年和2003年7月,李芳的奶奶和爺爺相繼去世,沒有依靠的她只好也外出打工。2003年年末,李城找到了李芳,并讓她到自己的新家生活。在分別了14年之后,李芳終于重新回到了生父的身邊。
收萬元彩禮逼女兒嫁人
此時李城在長春打工,并在寬城區(qū)凱旋路租房居住。李芳來到后,與生父、繼母生活,一直平安無事。時間不久,李城就給李芳找了一個婆家,要將她嫁給懷德的周正,并收了周家1萬元的彩禮。
盡管與周正訂了婚,李芳卻不喜歡他,而此時她愛上了一個叫大江的小伙子,但這遭到了父親李城的強烈反對。
不同意包辦“婚姻”被生父強奸
2005年2月23日11時許,繼母與人出去撿廢鐵,李城對李芳說,“你聽不聽我的話?我讓你回(周家)去你就得回去!崩罘疾幌爰薜街芗遥荒鼙憩F(xiàn)的很順從,李城隨即讓她將家門從里面掛上。
門被掛上后,李城上來就要抱住李芳,嘴里說著“你要跟大江在一起,就得依著我”。李芳一邊反抗一邊喊,“你這不是畜生嗎,再這樣我就告你!”李城再次提出,“如果依著我,你讓大江拿8000元的彩禮,我就讓你們在一起!
面對父親的威脅,李芳的反抗?jié)u弱,最終被父親李城強奸。李芳遭遇生父暴行后,馬上出去找到大江,稱李城已經(jīng)同意他們的婚事,但要大江拿8000元彩禮,否則就將她送到周家。大江說自己要“考慮考慮”,李芳見此情況離去。
女兒羞憤報案父親被判刑8年
事發(fā)當(dāng)晚,李芳沒敢在家,到鄰居劉仙家借宿。22時許,李芳在睡前對劉仙說,“我們屯里有一個姑娘被自己的生父強奸了,這個姑娘想去告她的父親。”隨后她說“這個姑娘就是我”,驚訝的劉仙不敢相信,很快就睡了。
第二天,李芳到當(dāng)?shù)嘏沙鏊鶊罅税福皆谄浼抑袑⒗畛亲カ@。李芳對辦案人員說,“他根本就沒有把我當(dāng)成女兒,我不能原諒他。如果這樣下去,肯定還會被強奸,所以我想了很久,終于還是來報案了!
此案經(jīng)寬城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后,寬城區(qū)人民法院進行了審理,于8月18日作出判決,李城因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ㄎ闹腥宋锞祷
(東亞經(jīng)貿(mào)新聞供稿)
責(zé)任編輯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