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wǎng)北京8月17日消息(記者 王磊) 2005年4月的一天,在山東省東營市一座中學的教師宿舍內,東營市市民陳祥做出了他平生第一件出格的事情:在盛怒之下,他將一把菜刀架在了一位女教師的脖子上。
陳祥:我當時非常氣憤,她就不管。他就往門外走,我就立馬拿起一把菜刀來,往她脖子上一放,我說,你給
不給我錢,這錢是我的,你憑啥拿我的錢。她當時嚇壞了,我當時也是蒙了,非常激動…………
東營市市直機關經濟適用房占地4800余畝,建筑面積205萬平米,總戶數(shù)10542戶
讓一向為人平和的陳祥如此憤怒不已的原因是因為他和這位教師之間的一起房產糾紛。說起來,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那么是什么導致雙方最后不顧情面,刀帛相見呢?事情還要從3年前說起。
2002年年底的一天,陳祥的一位做教師的親戚找到陳祥,告訴他自己的一位同事想轉讓手中的一份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資格,詢問陳祥是否有意購買。
陳祥:他就問我哪個親戚,如果你要的話,就趕快找個人來報名,如果不要的話,我這個房子就退了。
原來,在2002年年底,山東省東營市政府決定要興建東營市第一批經濟適用房,市直機關經濟適用房。東營市政府規(guī)定,這批經濟適用房只能由市直機關的職工購買,其他人一律不能購買。文件還規(guī)定,要想獲得購買資格,必須在12月10日之前,交納5萬元的認購金。
和陳祥達成協(xié)議的這位教師因為當時沒有足夠的周轉資金,因此,才想到把資格轉讓給在企業(yè)工作,沒有認購資格的陳祥。雙方協(xié)定,陳祥支付對方6000元的好處費,在此后的時間內交付全部房款,對方則在交房之后正式將房屋產權過渡給陳祥。
部分房屋已經開始裝修
陳祥:2002年,剛剛簽合同的時候,交了5萬元,2004年的時候又交了5萬,年底的時候又交了一萬,來回一共交了11萬。
三年之后,這批經濟適用房今年終于就要建好了。按照規(guī)定,陳祥只要在三月份,按照規(guī)定交齊放款,就可以拿到房子了。然而,就在這個時候,對方卻反悔了。
陳祥:2005年1月份的時候,他給我打了一個電話,就是說想收回這個房子,把錢退給我。我當時一聽,天就好象塌下來了。
這位教師反悔的原因很簡單,因為,房子漲價了。原來,就在短短不到三年的時間里,東營市的房產價格一升在升。當初東營市規(guī)定的銷售價格為920元,同期的市場價格也僅在1100元左右浮動。如今,同區(qū)位的樓房價格已經上升到2500元左右。與當初相比,價格翻了接近三倍。
這批經濟適用房每棟樓都配備車庫和面積不小的地儲藏室
這時,陳祥:已經為對方墊付了11萬元的房款,自然不愿退房。于是,一方要求退房,,一方堅決不退。矛盾逐漸升級,終于導致了節(jié)目一開始的激烈沖突。雖然,在別人的勸說下,這起沖突最后沒有演變成一起流血悲劇。但是,陳祥卻一直難以釋懷。
陳祥:2002年的時候,我用11萬能買一個80平米左右的房子,可是現(xiàn)在,我用同樣的錢連50平米都買不到。
陳祥的遭遇可以說令人同情,不過,在山東省東營市,和陳祥一樣有同樣遭遇的人大有人在。在東營市的一家知名的律師事物所,一位律師告訴記者,最近有4,50位和陳祥同樣遭遇的人到他這里咨詢過。
這位律師還告訴記者,從今年3月份以來,東營市東營區(qū)人民法院接到的這樣有關經濟適用房糾紛的案件多達幾百件之多。
表面上看起來,房子價格上漲是導致糾紛的原因。但是記者在調查中發(fā)現(xiàn),問題并沒有這么簡單。
我們都知道,經濟適用房是政府扶持的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社會保障住房。根據(jù)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經濟適用房的土地是免費出讓的,在稅收以及其他一些方面都享受了半價的優(yōu)惠政策,所以他的價格要比一般的商品房低出不少。也因此,經濟適用房的發(fā)售對象也嚴格限制為住房困難的中低收入群體。那么東營市的公務人員是否具備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資格呢?為什么如此多的公務人員要私下轉賣自己的購房資格呢?面對如今產生的一系列的糾紛,又該如何解決和平息呢?
2004年8月份,經濟適用房改名為安居工程
據(jù)記者調查,東營市市直機關經濟適用房。占地322公頃,約合4800多畝,建筑面積為205萬平方米,總戶數(shù)為10542戶。
2002年開工建設。經濟適用房建設領導小組副總指揮王少飛告訴記者,當初從用地到各項環(huán)節(jié)都是按照經濟適用房的政策來操作的。
根據(jù)建設領導小組當初的規(guī)定,這批經濟適用房的發(fā)售對象為:東營市中心城規(guī)劃區(qū)范圍內的市直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事業(yè)單位及垂直管理的駐市級行政事業(yè)單位的正式職工。可以說,基本上覆蓋了當時的所有機關職工。
經濟適用房建設領導小組副總指揮王少飛解釋說,當初之所以要為市直機關公務人員建設經濟適用房,主要是因為這些公務人員很多都住房困難,有不少是無房戶。
然而,記者在東營市經濟適用房建設領導小組的一份文件中發(fā)現(xiàn)了這樣一條規(guī)定。按照這條規(guī)定,參加了房改購房和集資建房的職工都可以購買經濟適用房。換句話說,購買這批經濟適用房的很多人都已經從單位分到了房子。
記者也從一些市民那里得到證實,一些公務人員之所以向他們轉賣住房資格,主要是因為不少人住房非常寬裕,有的甚至擁有兩到三套住房。
經濟適用房價格低,可是按照東營市政府規(guī)定,普通百姓沒有資格購買;公務人員有資格購買,可是很多公務人員卻已經有了房改房子后者集資房。于是就許多市直機關的公務人員就紛紛轉賣購房資格,白白賺取一筆轉讓費。
誰曾想,短短三年時間,這批房子的價格竟然一升再升,三年間竟然漲了三倍之多。于是當初賣出資格的人紛紛反悔也就不足為怪了。
7月12日,記者來到經濟適用房建設工地,發(fā)現(xiàn)這批經濟適用房已經初具規(guī)模,遠遠的看上去,幾百棟樓房一字排開,很是氣派。這些經濟適用房大多只有5到六層,配有車庫,地下室,外觀看上去非常漂亮。房子的面積幾乎都在100平米以上,幾乎每棟樓都有110,130和150平米。而有些帶閣樓的房間更是高達200多平米。根據(jù)東營市政府的規(guī)定,購買者可以隨意挑選不同的面積。
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員文林峰指出,國務院98年23號文,雖然明確規(guī)定各地可以按照實際情況,建設一些定向的經濟適用房,但是房屋面積上必須和公務員的職務相稱,已經取得房改房或者有集資房禁止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東營市的這一做法已經違背了中央的政策。
文林峰:這個有兩個方面是違規(guī)的。一個是銷售對象,我們政策是規(guī)定,你凡是享受了福利分房的,沒有分房的或者沒有達標的的都不能再買整個經濟適用房。這是一方面違規(guī)的,另外一方面,就是面積標準,他整個標準是嚴重超標的,我們面向公務員的戶型標準是有嚴格規(guī)定的,所以再這兩個方面都是不合理的。這種變相的給大家解決福利分房的問題,這是非常不合適的。
不過,東營市經濟適用房建設領導小組副總指揮王少飛認為,東營市政府并沒有違規(guī)。他的理由是現(xiàn)在這批房子已經不是經濟適用房了。王少飛說,2004年8月的時候,東營市經濟適用房已經改為安居工程了。并且他們也要求所有購買房產的人員每平米要多交納50元的土地出讓金。王少飛的理由是,既然我們已經交納了土地出讓金,那么這塊土地就不是無償劃撥了,也就不享受經濟適用房的政策了,也就沒有什么違規(guī)之說了。
倒賣購房資格的合同書
將經濟適用房更名為安居工程,然后購房人每平米再多交50元錢,難道這樣就合理合法了嗎?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員文林峰認為,東營市的這種做法實際上是鉆了政策的空子。
文林峰:這種做法也是違規(guī)的,把我們過去以經濟適用房的名義立的項,最后改成商品房的性質了。安居工程補繳了出讓金,這是不允許的,就是經濟適用房就是經濟適用房,后續(xù)的上市,交易,管理都必須按照經濟適用房的管理辦法來執(zhí)行。這個就是交了很少的土地出讓金,就變成了商品房,等于是鉆了政策的空子。這也是違規(guī)的。
文林峰說,東營市在市直機關經濟適用房上的操作實際上帶來了嚴重的社會后果。
文林峰:一個是給社會帶來一個非常不公平的現(xiàn)象。就是我們98年全面停止福利分房。其他部門,老百姓的分房已經停止了,但是在公務員的這個階層上,原來有了房子,你再給他去解決住房問題,給我們老百姓,居民就會對政府形象產生懷疑。然后現(xiàn)在又面對這么多糾紛,大家對政府形象產生更不好的形象。市場上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就是這部分人群,他已經買了福利分房,買了集資合作建房,那么再改善他的住房條件,應該到市場上去解決問題,那么政府無限度地給他們4000畝這么大規(guī)模,各個區(qū)縣也再模仿建設自己的經濟適用房小區(qū)。那么整個住房商品化的發(fā)展進程就會收到影響。那么,很多人就不會到市場買房了,就是等政府一批批解決整個經濟適用房,影響到我們房地產市場的發(fā)展。
目前,東營市市直機關經濟適用房已經基本竣工,部分公務人員已經拿到鑰匙。而那些處于糾紛旋渦的東營市民們雖然滿腹委屈,卻沒有任何辦法。記者從
東營市東營區(qū)法院了解到,法院已經拒絕接受立案。而東營市相關部門以及建設領導小組都以個人糾紛為由,不愿多管。一位市民這樣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市民:在2002年的時候,市府各級機關的公務人員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違反了市里的規(guī)定,把他們的購房資格轉讓了。3年以后,他們同樣為了巨額的利潤,撕毀了合同。這么來來去去的,好處都被他們占盡了,百姓的利益收到損害沒人管。
各位聽眾,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解決中低收入的群體的住房問題,而推出的一項特殊的優(yōu)惠政策。但是近年來,經濟適用房的政策卻屢屢被人套用,導致經濟適用房的政策精神無法真正落實。以東營市經濟適用房來講,我們看到的是,本應該用于中低收入群體的優(yōu)惠政策,卻被決策者們用來為部分特殊群體謀取了私利,違背了中央的精神。對于這些決策者們來說,應該盡早糾正違規(guī)行為,好好反思一下:經濟適用房到底適用了誰?同時對于東營市因房而起的多起糾紛,相關部門應該從思想上真正重視起來,妥善解決,避免引發(fā)更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對于東營市經濟適用房事件,在以后的節(jié)目中,我們還將繼續(xù)予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