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老漢和前兒媳、孫子在一起
丁老漢的兒子來搶孩子
59歲老漢與33歲前兒媳結婚,爺爺成了孫子“繼父”,前妻變成前夫“繼母”,小孩該叫老頭啥?
公公娶了兒媳一家關系亂套
59歲的丁老漢是高郵市塑料廠退休職工。7月26日傍晚,記者在高郵城北一間破舊的老屋里見到了丁老漢。丁老漢的大兒媳名叫占小東,今年33歲。10年前與丁老漢的大兒子丁桂宏結婚。兒子今年已經(jīng)10歲,在高郵某小學念書。
起因照顧孫子翁媳燃舊情
丁老漢稱,幾年前,因為自己與媳婦“有關系”,兒子在2000年曾鬧到法院。經(jīng)調(diào)解,他和兒媳分別向兒子寫了保證書,表示不再有不正當關系,最終兒子撤訴?勺詮哪谴物L波后,兒子幾乎天天夜不歸宿,對孫子更是不聞不問,媳婦一氣之下跑到常熟打工,照顧小孫子之事,全部落到了他與老伴頭上。
2003年底,老伴去世,照顧小孫子一事全部落在了丁老漢身上。丁老漢說,那年冬天,小孫子患病住院,他打了無數(shù)次電話,要求兒子丁桂宏趕到醫(yī)院照料,結果兒子一直沒來。占小東回來后發(fā)現(xiàn)公公如此關照自己的孩子,非常感動,再加上丈夫與她分居多日,最終兩人舊情復燃!
公公打官司為孫子留后路
盡管丁家有18間房子,丁老漢手中也握有這18間房子的產(chǎn)權,但丁老漢與新婚媳婦只能在高郵城租賃一間10平方米左右的老屋作為他們的新房。丁老漢決定通過法律手段討回屬于自己的家產(chǎn)。遂將兩兒一女告上高郵市人民法院。
丁老漢在訴狀上稱“原告丁全仁與妻子凌家蘭(病故)育有一女二男,即被告,現(xiàn)丁家有住房20間,被告除自己的住房外,將其他房間全部出租,致使原告無房可住,在外租房,第二、第二被告經(jīng)常打罵原告,現(xiàn)懇請法院依法判決屬于原告的10間房產(chǎn)返還原告,而屬于妻子的10間房產(chǎn)由兒女繼承……”
丁老漢向記者表示,他每月退休金有500來元,再加上妻子占小東的工資,一家三口生活費用以及房租都不成問題,目前小孫子念書所需費用他們尚能支付,可孩子以后讀大學所需的費用,老夫少妻是無法承受的!拔铱隙ɑ畈坏侥菚r,只有現(xiàn)在為小孫子考慮后路。打這場官司,完全為了小孫子!倍±蠞h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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