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北京8月4日電2004年6月9日釀成12死35傷慘劇的京民大廈重大火災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做出終審裁定:駁回原北京銳標裝飾裝潢有限公司員工朱家龍、不銹鋼加工隊隊長陳寶東、瓦工隊隊長田合朋上訴,維持一審朝陽法院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分別判處朱家龍、該公司總經(jīng)理張道醇6年有期徒刑; 判處陳寶東5年有期徒刑;判處田合朋3年有期徒刑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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