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稱道的好官員有三大品行,一是正蒙難,即為了正義而忍受屈辱與苦難。二是法授圣,即用好的法制意見幫助國家領(lǐng)導(dǎo)人治理國家。三是化及民,即用先進(jìn)的思想文化去教育感化民眾。這在今天仍有借鑒意義。 湖南臨湘市副市長余斌以受賄款濟貧,這在許多人看來是“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但“所有的事實都能完整地證明他構(gòu)成受賄罪”。法治社會的“濟貧”有個前提:搶來的或是受賄得到的即非法所的。余斌行為超越了法律的底線,未能做到“化及民”,就應(yīng)該平靜地接受法律的懲處,以“正蒙難”。義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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