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綜合消息8月2日上午,安徽省阜陽市公安局原副局長種永紀受賄、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犯罪案一審宣判,種永紀被數(shù)罪并罰,判處無期徒刑。 阜陽中院審理認定,種永紀索取、收受財物計人民幣244.89萬余元、美元1000元;種永紀退休后,非法持有“五四 ”式手槍一支,私藏各類槍彈1000余發(fā);同時被告人種永紀對家中人民幣288.28萬余元,港幣11531.8元,美元9536.78元等巨額財產(chǎn)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阜陽中院審理認定,種永紀索取、收受財物計人民幣244.89萬余元、美元1000元;種永紀退休后,非法持有“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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