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頻道8月1日消息 今天起,又有一批新規(guī)定開始實施,其中不少事關市民出行。
強行上下地鐵最高罰500元
【現象】6月1日早晨,一輛地鐵列車在中山北路站上客時,由于許多乘客強行上車,導致車門故障,列車晚點10分鐘,數百名乘客滯留車站。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
理辦法》明確,禁止強行上下列車、攜帶寵物乘車等行為,否則可處以50—500元罰款。被禁止的行為還包括:在車廂內吸煙、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等;在車站、站臺、站廳、出入口、通道停放車輛、堆放雜物或擅自擺攤設點堵塞通道;擅自進入軌道、隧道等禁止進入的區(qū)域;攀爬、跨越圍墻、護欄、護網、門閘;在車廂或者其他設施上亂寫、亂畫、亂張貼等。
《辦法》還禁止乘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腐蝕性的危險品乘車,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可對乘客攜帶的物品進行安全檢查,對攜帶危險品的乘客應責令出站;拒不出站的,移送公安部門處理。
客運司機駕車歷史有要求
【現象】今年一季度,本市共發(fā)生2229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25人死亡、2111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2093.4萬元。其中公交車交通事故405起,致人死亡的32起,同比上升28%。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guī)定》明確,從事客運經營的駕駛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有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不超過60周歲;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等。
《規(guī)定》還要求客運車輛經營者為旅客投保承運人責任險。在客運途中造成旅客人身傷亡和行李毀損、滅失,要按約定或國家規(guī)定賠償?瓦\車輛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只允許再搭乘不超過核定載客人數10%的免票兒童。
《規(guī)定》明確:對客運班車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將旅客移交他人運輸等違法行為,將處以1000—3000元罰款。
維修汽車不得打“悶包”
【現象】“有車一族”不斷壯大,一些不規(guī)范修車店的“黑招”讓人防不勝防:有的以次充好,偷梁換柱;有的小病大醫(yī),動輒要作車輛“全身檢查”;有的在修車過程中故意制造故障……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guī)定》要求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做到:公布維修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合理收取費用;使用規(guī)定的結算票據,并向顧客交付維修結算清單,否則顧客可拒絕付費;維修后應簽發(fā)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否則車主可拒絕交費或接車。
《規(guī)定》明確:在質保期和承諾的質保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機動車無法正常使用的,且店方在3日內不能證明發(fā)生故障是由非維修原因引起的,店方應及時無償返修。在質保期內,機動車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修車店應負責聯(lián)系其他店來修理并承擔相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