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電 近日,因詐騙12名高考考生家長共計60余萬元,“學托”樊潤生被太原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被處罰金30萬元。 樊是太原尖草坪區(qū)上蘭村村民,2003年8月到10月高考招生期間,只有初中文化的他自稱是山西省招生辦的“王副處長”,能幫“有困難”的學 生上大學。從當年8月開始,在3個月時間里先后騙取12名高考學生家長的信任,收到“活動經(jīng)費”達62.1萬元。后原形畢露,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
樊是太原尖草坪區(qū)上蘭村村民,2003年8月到10月高考招生期間,只有初中文化的他自稱是山西省招生辦的“王副處長”,能幫“有困難”的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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