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同學偷了手機,13名未滿18歲的學生在班長的帶領下“動用私刑”,先后4次集體毆打同學周某,到了第4次,17歲的周某被同學們強行拖到宿舍廁所,被毆打、折磨長達4小時后身亡。
昨日上午,13名未成年的學生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坐上了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被告席。
手機被偷懷疑同學
昨日上午9時,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此案,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昨日的庭審。一切的不幸都源于一部手機,2005年1月上旬左右,廣州市民航職業(yè)技術學院2004級的學生吳某將手機放在班長呂某的宿舍,過了一會兒,手機不翼而飛。幾經查找,呂某、吳某等人懷疑是同學周某偷了手機,于是糾合幾名同學“找周某問話”,眼看周某不老實,幾名同學在班長呂某的號召下,決定“暴力逼供”,先后3次對周某進行群毆。在第三次毆打中,周某稱自己偷手機是受同學田某指使的。于是,呂某、吳某等人找到田某并對其進行毆打。被打的田某深感冤枉,并對周某懷恨在心,要找周某“對質”。
據起訴書指控,2005年1月14日下午5時左右,田某將周某叫到自己的宿舍5××房進行了質問,對其拳腳相加。呂某等人得知周在5××房后,便發(fā)短信“呼朋喚友”,13名學生很快聚集到5××房。
眾少年群毆同學4小時
呂某等人在庭上稱,周某有時承認是自己偷了手機,有時又不承認,13名少年越發(fā)認定周某就是小偷,其中幾名少年氣不過,對周某拳打腳踢一頓暴打,5××宿舍有人看不過去,提出“不要在這個宿舍打人”。
于是,呂某等人將滿身傷痕的周某拖回周某的宿舍3××室,關起門,繼續(xù)對其施暴。其中一名參與打人的同學田某說:“在3××房,我只是扇了他幾耳光,在頭上打了幾拳而已。但其他一些同學還騎在他身上,捶他的頭!
“揪頭發(fā)”、“扇耳光”、“騎在身上揮拳猛擊”、“拎起衣領將人撞向鐵皮柜”……據被告人庭上供述,在經歷了這一系列毒打之后,周某已鼻青臉腫、傷痕累累。
根據被告人口供,同學們還不解恨,因“怕人看見”,幾名同學將3××房的窗簾拉起來,將周某拖到廁所暴打,打累了就把周某拖出來“歇會兒”,然后又拖進廁所繼續(xù)打,同學們先后三次將周拖入洗手間施暴。
第二被告田某在庭上說,晚上8時左右,周某開始神志不清,一名同學從衛(wèi)生間端來冷水對其一陣猛潑,逐漸蘇醒的周某還沒緩過氣,另一名被告人又將其拖起來,再狠狠摔向地面……從下午5時到晚上9時,在經歷如此長時間的毆打、折磨之后,周某昏死過去。
同學們發(fā)現(xiàn)周某不行了,這才慌了神。被毆打數(shù)小時的周某終于被送往醫(yī)院,后因搶救無效死亡。警察來后,幾名被告人紛紛自首。警方調查發(fā)現(xiàn),這13名稚氣未脫的少年,最小的只有16歲,最大的也未滿18歲。
現(xiàn)場回訪
案發(fā)宿舍變成文明宿舍
昨日下午,記者趕到位于白云區(qū)機場路機場西的廣州市民航職業(yè)技術學院,由于正值暑假期間,大部分學生都已回家。記者前往事發(fā)地點3××室查訪,事發(fā)的宿舍門緊鎖,門上貼著“一星級文明宿舍”的粉紅色標語,該宿舍樓樓下的管理人員表示對打死人的事情“不清楚”。
該校2003級機電系一名留校的陳姓同學說:“聽別的同學說起過這件事情,說那個學生偷同學的手機,引起了公憤,所以才遭打!保ㄔ罈 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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