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鎬哲在演唱會中只出現(xiàn)了20分鐘(資料圖)
前天晚上7時30分,朱涇鎮(zhèn)金山電影院里,張鎬哲演唱會正式開始,讓慕名而來的張鎬哲歌迷們失望的是,到晚上9時
15分結(jié)束的整個演出過程中,絕大多數(shù)時間都是些舞蹈和名不見經(jīng)傳的演員在表演,而張鎬哲僅僅在舞臺上亮相20多分鐘,唱了5首歌之后就匆匆離去。
從海報到朱涇鎮(zhèn)街頭的橫幅,包括手里的門票,到處標明的都是“張鎬哲演唱會”,但演出中張鎬哲“曇花一現(xiàn)”,這分明是打著張鎬哲大腕的旗號,“拉大旗做虎皮”,欺騙歌迷。
演出現(xiàn)場 張鎬哲演唱會“縮水”
住在朱涇鎮(zhèn)的嚴先生是張鎬哲的鐵桿歌迷,在他的臥室里,到處張貼著張鎬哲的海報,電腦里,也存著張鎬哲的歌曲。十幾天前,朱涇鎮(zhèn)金山電影院的大門上,貼出張鎬哲將要在7月15日晚上7時30分來舉行演唱會的海報后,嚴先生毫不猶豫地購買了2張150元的門票。從那天開始,他就日夜企盼心中的明星早日來到眼前,親眼目睹張鎬哲的風采。為了能把現(xiàn)場記錄下來,嚴先生還特意購買了數(shù)碼相機,為的是將張鎬哲的演唱會全部拍攝下來,就是張鎬哲離開朱涇鎮(zhèn),自己也能在家里回味現(xiàn)場的氣氛。
前天晚上7時30分,張鎬哲演唱會正式拉開帷幕。剛一開始,隨著音樂,在變幻的燈光中,12個女演員“飄”上舞臺,開始歌舞表演。嚴先生和眾多的張鎬哲迷耐心看完,心想該是張鎬哲現(xiàn)身的時候了,可是,接下來的節(jié)目卻是一個女演員的獨唱……
到底是不是張鎬哲的演唱會。扛杳詡冇行┎粷M,這時,張鎬哲終于出現(xiàn)了,大腕的確與眾不同,一露臉就把嚴先生等人的不滿一掃而光。風度翩翩的張鎬哲首先向朱涇鎮(zhèn)的追星族問好,并對歌迷對他的支持表示感謝,并說雖然路遠,也會來獻歌給歌迷。這肺腑之言差點讓嚴先生熱淚盈眶。
張鎬哲面對歌迷,先后唱了《再回到從前》、《好男人》、《北風》、《每次都想呼喊你的名字》、《不是我不小心》,就在歌迷們等待繼續(xù)一飽耳福之時,只見一群女演員蜂擁而上,眾星捧月似的把張鎬哲圍在“花叢”中,一時間舞臺上鶯歌燕舞。然而,待曲終蝶散,張鎬哲迷們才發(fā)現(xiàn),張鎬哲已無影無蹤了。
一個演唱會不會只唱5首歌吧?眾歌迷望眼欲穿,無奈張鎬哲直到演唱會結(jié)束也沒有再現(xiàn)。
錄像顯示 歌舞中張鎬哲悄然離去
據(jù)了解,當時金山電影院里大約700人,票價從150元到350元不等,難道花錢買票就聽了張鎬哲唱5首歌、看看身影就結(jié)束了嗎?嚴先生特意向經(jīng)?锤栊茄莩獣呐笥言儐,得知任何一個演唱會,最少也要2個小時才能讓歌迷“過把癮”,明星在演唱會上,最少也要唱15首歌,不然怎么對得起歌迷?嚴先生了解了這些情況后,從迷惑轉(zhuǎn)而不滿再轉(zhuǎn)而氣憤,感覺是張鎬哲欺騙了自己的感情,辜負了自己對他的“迷戀”。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朱涇鎮(zhèn),遠遠就能看到街頭的橫幅上寫著“再回到從前好男人張鎬哲演唱會”,下面是地點和時間。來到金山電影院,海報上是張鎬哲的照片,也醒目地寫著“好男人張鎬哲演唱會”。從宣傳上看,確實是一場張鎬哲演唱會。
嚴先生的錄像證實了他的說法:演唱會開始是歌舞,快到晚上8時,歌迷終于盼來了張鎬哲,在唱了第5首歌后,一群女演員涌來圍繞著張鎬哲,群芳中張鎬哲不太引人注意,悄然下臺。嚴先生用手指著錄像里張鎬哲的身影:“這不是障眼法嗎?讓一大群女演員遮擋住張鎬哲,我們看不到的時候他走了。”
主辦方說法 發(fā)現(xiàn)錯誤修改不及
明明是張鎬哲的演唱會,怎么只唱了5首歌就偃旗息鼓了呢?記者了解到,主辦這次張鎬哲演唱會的,是上海海樂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承辦單位是上海國際文化藝術(shù)交流有限公司。昨天下午,記者與上海國際文化藝術(shù)交流有限公司朱經(jīng)理和總經(jīng)理助理王小姐取得了聯(lián)系。對方表示,張鎬哲的這次演出,由江蘇省文化廳在7月13日得到了國家文化部的批準,在《演出核準書上》,核準韓國的張鎬哲與江蘇鹽城歌舞團合作演出,每張票價150-350元。核準書并沒有批準是張鎬哲演唱會,張鎬哲只是作為嘉賓登臺唱4+1首歌。得到核準書后,國際文化藝術(shù)交流有限公司委托海樂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具體操作演出的廣告、門票等事宜。
前天下午,演出快要開始時,國際文化藝術(shù)交流有限公司派出資深員工蘇先生到朱涇鎮(zhèn)金山電影院協(xié)助工作,赫然發(fā)現(xiàn)橫幅、海報和門票上,都寫著是“好男人張鎬哲演唱會”,非常容易讓歌迷認為就是張鎬哲的個人演唱會,而不是合作演出,因此蘇先生立即對海樂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提出改正建議。但對方并沒有立即修改,以至于造成歌迷不滿。國際文化藝術(shù)交流有限公司對此已經(jīng)責成海樂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作出書面情況說明。
海樂公司的書面說明很快傳遞到國際文化藝術(shù)交流有限公司,澄清在所謂的張鎬哲演唱會宣傳期間,共“發(fā)出了50張寫真廣告(海報),14條橫幅,文字為‘再回到從前好男人張鎬哲演唱會’”,說明上承認,在演出前,國際文化藝術(shù)交流有限公司的蘇先生發(fā)現(xiàn)了問題,這樣的宣傳可能誤導歌迷認為演唱會是張鎬哲的,而并非是合作演出,因此要求海樂方面修改廣告,說明張鎬哲是特約歌手或者嘉賓,并且只唱5首歌。海樂方面表示接受建議,但由于張鎬哲遲到,工作人員都在忙著別的事,把這件事情給耽誤了。海樂公司還解釋說,由于這個演唱會多數(shù)是團體票,在訂購的時候,對訂票的單位作了說明,不是張鎬哲的演唱會,因此,了解實情的歌迷應該是多數(shù)。
律師觀點 門票退一賠一或重辦演出
匯業(yè)律師事務所吳冬律師認為,作為歌迷來欣賞張鎬哲的演出,歌迷就是法定的消費者,這是一起典型的欺詐消費者的案例。首先,舉辦方構(gòu)成欺詐行為,因為對外宣傳是張鎬哲演唱會,那么張鎬哲就必須全程參與,最起碼也要按照慣例,擔當主要演出者,如果邀請幾位嘉賓,也可以理解,但僅僅唱了5首歌就離去,其余都是其他節(jié)目,這事實上就不是張鎬哲的演唱會,稱之為張鎬哲演唱會是名不副實。其次,合同法規(guī)定,演出合同的簽約人不能由第三人替代,合同約定是誰演出,就必須由誰來演出,這是演出合同與其他民事合同最大的區(qū)別,張鎬哲演唱會,就應該是張鎬哲演唱,但事實上顯然很多演唱是別人替代的。
門票作為消費者和舉辦方的合同,廣告承諾作為合同的條款,都約定要有張鎬哲作為主要演出者,顯然舉辦方違背了合同約定。張鎬哲作為名人,其個人演唱會的價格、影響力、吸引力必然超過作為嘉賓出席的表演,但打著演唱會的旗號吸引歌迷,舉辦方有不當?shù)美南右伞?
因此,根據(jù)《消法》第19條和49條規(guī)定,消費者有權(quán)獲得質(zhì)量保證,在沒有得到保證后,有權(quán)利提出門票退一賠一的要求。而據(jù)《合同法》中第60條演出誠實信用原則,舉辦方應該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因此,如果歌迷不愿意門票退一賠一,而是要求按照承諾欣賞張鎬哲的演唱會,那么,舉辦方有責任和義務再為歌迷們舉辦張鎬哲的演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