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曾遭受“輪奸之刑”的莫赫塔蘭·馬伊(右)在一名女警察和一名朋友的陪伴下離開位于巴基斯坦首都伊斯蘭堡的最高法院。當(dāng)天,馬伊針對今年3月旁遮普省高等
法院做出的判決向巴基斯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2002年6月22日,馬伊因其12歲的弟弟與其敵對的馬斯圖伊家族中的一名少女發(fā)生了不正當(dāng)?shù)年P(guān)系,被馬斯圖伊家族的“土法庭”判決讓本家族的4名男子對馬伊實(shí)施輪奸。2002年8月,巴基斯坦一個地方法庭以強(qiáng)奸罪名判處6名涉案人員死刑,但6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今年3月,旁遮普省高等法院以證據(jù)不充分為由,推翻了之前的判決,改判其中1人為無期徒刑,并宣判其他5名罪犯無罪。新華社/法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