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丟18年索賠1800萬 成都金牛區(qū)法院昨開審一起職工起訴原工作單位的“天價索賠案”    
   早報訊據(jù)《成都晚報》消息
,一份人事檔案“失蹤”18年后“重見天日”,而它的主人、今年42歲的成都市民張永貴(左圖)卻表示,正因為這份人事檔案“失蹤”了18年,導(dǎo)致了自己好工作找不到、身體殘疾且家庭也出現(xiàn)婚變,他決定狀告原工作單位四川省第十二建筑工程公司,并提出索賠1800萬元的精神損失賠償金的要求。    昨日,成都金牛法院開庭審理這起“天價索償案”。法院證實,索賠1800萬元的精神損失賠償金是該院建院以來之最,在全國也屬罕見。
   當日庭審結(jié)束后,法官問雙方是否愿意調(diào)解,被告不同意。隨后法官宣布休庭,擇日再審此案。
   原告檔案丟失吃盡苦頭
   1980年3月,張永貴進入被告四川省第十二建筑工程公司做泥水匠。1985年,張永貴向單位提出辭職“下海”。此后他相繼去了幾家公司,但每每在公司同意聘用他的關(guān)鍵時刻,工作便莫明其妙地“黃”了。對此,他百思不得其解,后來才知道是因為這些公司見不到他的“人事檔案”而不敢貿(mào)然聘用他。為此他當即前去原單位查問人事檔案,但單位的答復(fù)是“檔案暫時找不到了”,并給張出具了檔案遺失的證明材料。
   由于人事檔案“失蹤”,過去的18年中,張不但沒能施展出自己的才能,反而因檔案問題遇到了不少麻煩:吃盡千般苦卻一直沒有找到好的職業(yè),收入從此成了問題;收入問題又引起了前妻的不滿,因此家庭內(nèi)戰(zhàn)頻發(fā),最后不得不離婚;長期的身心壓力,致使張突發(fā)腦溢血,落下右肢體偏癱的后遺癥。2003年8月,張永貴再婚的妻子抱著再試一試的心態(tài)又來到張永貴原工作單位查詢他的人事檔案。一位分管人事的工作人員在翻查案頭大批材料后答復(fù)她:“1985年時,你愛人張永貴的人事檔案就已經(jīng)移送到了轄區(qū)派出所!庇谑,張“失蹤”18年后人事檔案“重現(xiàn)江湖”。
   被告天價索賠于法無據(jù)
   法庭上,被告單位一直堅稱1985年的那次移送檔案是按規(guī)矩辦理的。就張永貴提出的天價索賠,該代理人認為全是張永貴一廂情愿的估算,沒有法律依據(jù)。據(jù)此,被告不能接受張永貴的要求。